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长由省科学院院长担任,执行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培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纪检由院专职纪检工作人员担任。
(二)成立化学和生物学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制定本专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标准及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考生报名材料,指导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及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组长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纪检由相关单位专职纪检工作人员担任。
(三)成立化学和生物学专家复试小组
职责:按照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能力及外语测试等的考核。
每个专业专家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其他成员原则上为硕士导师。专家复试小组配备助理1人,负责面试时管理考生,进行记录。
三、复试办法适用范围
复试办法适用于2024年报考我院的考生及符合国家调剂要求的考生,且成绩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复试时间
我院将于4月8日前组织一批次考生进行复试;4月26日前组织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具体时间以我院通知时间为准,请考生留意邮箱通知,近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五、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六、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时提交审查;
3.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章);
5.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的照片电子版,分辨率以能分辨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为准;
6.复试承诺书。
部分专业复试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相关专业具体要求为准,请考生留意相关专业院所网站通知。
七、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在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选择调剂专业。
2.对于条件符合的考生,我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接到我院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5小时之内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3.对于通过复试调剂的考生,我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待录取”确认,完成调剂和拟录取工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八、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调剂复试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采用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
九、复试内容
(一)化学专业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时间为20分钟。
1.专业课笔试
专业知识复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2.英语笔试
主要测试考生掌握外语知识与技能、外国语听力及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能力。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外语表达及应用能力,主要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
(2)专业知识
①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②考核考生对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论文、获奖等。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④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⑤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
(3)外语表达及应用能力
考察考生的外语使用能力,采取文献阅读及翻译等形式进行考核。
(二)生物学专业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
1.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专业课测试和专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包括:
(1)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术掌握程度;
(2)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考核考生对外文文献阅读及翻译水平。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包括:
(1)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
(2)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核;
(3)诚实守信、社会工作能力、实践能力考核;
(4)人文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举止礼仪等考核。
此外对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业表现及学习成绩也应给予相应的了解。
十、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化学专业:
1、复试总成绩3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英语笔试成绩100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
2、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复试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按我院化学专业招生计划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二)生物学专业:
1.考生复试总成绩为100分=专业及英语能力面试成绩(6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初试总成绩(500分)÷5×60%+复试总成绩(100分)×40%
3.复试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按我院生物学专业招生计划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十一、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1.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等网站公开,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出现如下情形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体检考核不合格者;违反《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相关规定者等。
3.工作人员严守工作纪律和相关回避制度,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十二、其他
1.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
2.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科学院负责解释。
研招办电话:0451-82621400、82637588、84613203
纪检监察电话:0451-8701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