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调剂考生)进行公示(点击附件下载)。拟录取考生需经过黑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公示时间: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与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电话:0451-85963915
电子邮箱:dfxyyjsc@126.com
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
2022年4月15日
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调剂考生)进行公示(点击附件下载)。拟录取考生需经过黑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公示时间: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与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电话:0451-85963915
电子邮箱:dfxyyjsc@126.com
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