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黑龙江东方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公示(附件一)。进入复试考生请在接到复试通知后下载并如实填报《黑龙江东方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二),并按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来校参加复试。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与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联系,联系电话:0451-85963915。
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