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河北省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相关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推免遴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二、组织管理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全校的推免工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2、各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组成推免工作小组,院长为各学院的第一责任人。
3、教务处负责提供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绩点、加分审核和排名确认工作,其中参军入伍加分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共同认定。
4、招生就业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推免名单的审核与公示等日常具体工作。
5、学校纪检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推免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三、推免条件
1、推荐对象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第二学位等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表现良好,目前无期内处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除音乐表演、社会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外的其他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四年制按前6个学期、五年制按前8个学期)综合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参军入伍加分,学科竞赛加分由教务处认定,参军入伍加分规定见附件1)排名应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且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不低于400分),不欠学分。
外语类专业对外语等级(成绩)要求由学院自定。
7、音乐表演和社会体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按前六个学期)综合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技能加分+参军入伍加分,专业技能加分由学院拟定测试内容、程序和加分政策,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方可执行,专业技能加分最高不超过0.5分;参军入伍加分规定见附件1)排名应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且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00分,不欠学分。
8、高水平运动员应届毕业生:排球专业测试成绩(排球专业测试由体育学院拟定测试内容、程序及打分标准,学院网站公示后方可执行)排名前20%以内,不欠学分。
四、推免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具体见附件2。
五、推荐办法及流程
1、对于所有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按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综合成绩并列时,学习成绩高者优先;高水平运动员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名)的顺序依次申请,额满为止。
2、高水平运动员名额的推荐工作由体育学院组织。
3、各学院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应在本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名称、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等),并于 2019年 9月 9日 12:00前将《燕山大学2020年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研招办网站“文档下载”表格模版和填写要求)报送招生就业处。
4、全校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应在招生就业处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可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申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到申诉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给予答复。
5、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 2019年 9月 25日 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进行信息注册(包括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 2019年 9月 28日 起可进行填报志愿、接受复试和待录取等操作。
六、其他事宜
1、对于符合遴选条件且在名额范围内的但本人放弃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应有本人手写书面材料(辅导员、院长签字)学院留档。
2、若推免名额不能完成的,剩余名额须报学校统一再分配。
3、经遴选拟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中有竞赛加分的,需对加分项目进行答辩,答辩不通过的,取消推免资格,请提前准备。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4、本次推荐工作于 2019年 9月 20日 前全部结束,之后不再开展更改、递补等工作。
5、支教团名额按《关于组建燕山大学2020年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执行落实。
6、本办法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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