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推免生计划控制在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一半以内(原则上控制在每个专业招生计划一半以内),招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见《燕山大学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占用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推荐手续完备。
三、报名及录取流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于2018年9月28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进行信息注册、网上报名(包括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填报志愿(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学生应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来我校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经我校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由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安排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复试结果由报考学院汇总后上报。
考生到报考学院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所在学校出具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鉴定(要求实事求是,无固定格式);
(4)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专利及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我校则认为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将不能取消待录取状态,并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拟录取手续。
四、奖助贷政策
1、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2、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免收硕士阶段学费,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五、其他事宜
1、我校将于2019年9月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最后一学年中,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等环节出现不及格;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4)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
2、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报名和考试,不得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也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放弃本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实行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并优先博士研究生导师选择,且读研优秀者可优先推荐攻读博士学位。
4、我校仅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推免考生,拟录取考生(燕山大学应届生除外)应在复试学院领取《调档函》,带回学校调取档案,并按规定时间交(寄)到报考学院档案接收部门。
六、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16
学校名称:燕山大学
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联系电话:0335-8057077
传真:0335-8062155
学校网址:www.ysu.edu.cn
招生就业处网址:zsjyc.ysu.edu.cn
电子邮箱:yzb@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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