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 4号)、《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招委办(2022) 14号)、《河北地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规定,
经相关学院(部)复试,现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调剂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最终名单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为准。并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在后续的审核环节,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不符合录取条件,我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复试时未提交复试材料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日内提交至相关学院电子邮箱进行审核,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逾期未提交审核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0日内,将定向就业协议书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未按要求提供的考生按照如下办法处理: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录取类别认定为“非定向”;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不予录取。
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于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我校研招办或招生监督部门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
受理举报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号码:0311-87208228,邮箱:hbdzdxyzb@163.com;
纪检监察处:电话号码:0311-87208012,邮箱:hbdzdxjjw@sina.com。
第一批调剂成绩以及拟录取公布.pdf(仅做公示用,严禁任何单位、机构及个人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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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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