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河北地质大学(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创办于1953年,是原地质部直属五大院校之一,是国土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廷栋任学校名誉校长。
河北地质大学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多学科大学。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学校不断丰富“以人为本、有容乃大”办学理念的内涵,突出“地经渗透、工管结合”的办学特色,形成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理论创新与生产实践并举”的科研优势和特色,现已发展成为以工学、管理学、理学和社会学科为主要门类,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模式。学校校训“达观博物”,勉励师生为学要高瞻远瞩,广智博识,见解通达,学伴终身;为人要胸襟博大,虚怀若谷,深明德义,淡泊名利。
学校现有20个教学单位,8个科研机构,2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本科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地质工程领域)、会计学、金融学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同等学历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本科学生140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12人,其中4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8%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图书馆藏书150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1400余种,电子图书19万册
我校现有校内硕士生导师150余名,外聘导师70余名。通过多年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实践,我校积累了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科研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正向着“建设河北省一流、国土资源系统有优势和特色的多科性大学”的目标迈进!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地质大学!
招生考试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具体办法可参见《河北地质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二、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除复试内容外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如测试不合格,为复试不合格。
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四、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五、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1.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复试中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5.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录取见《河北地质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六、学习形式、学制及学费
我校所有专业均全日制学习形式,学制为全日制2.5年。
根据国家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共28000元。
七、奖助政策
类别 |
标准 |
覆盖比例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年 |
|
国家助学金 |
6000/年 |
100% |
学校助学金 |
2000/年 |
100%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8000/年 |
70% |
二等:6000/年 |
||
三等:25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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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生源 奖学金 |
3000元 |
1.推荐免试研究生。 2.“985”、“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 一志愿报考我校,省属骨干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 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在前10%的考生。 |
“三助”岗 |
由设岗单位确定 |
八、其他
1.2017年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准。
2.文科毕业生原则上不能跨门类报考工科或理科。
3.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4.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5.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九、通讯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31
学校主页:www.hgu.edu.cn
咨询电话:0311-87208228,0311-87207162,传真:0311-8720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