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我校2016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计划于6月中旬发放(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文件为准),为便于拟录取考生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
1、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于5月31日前发送邮件至yzb87208228@163.com
(主题写明:自领通知书+姓名+录取专业);需由他人代领者,请发送邮件至yzb87208228@163.com ,写明代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题写明:代领通知书+姓名+录取专业),代领人须持其本人身份证,按我校规定日期前来领取;其他考生通过EMS邮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地址为准,如地址、联系人或电话已更改,请于5月31日前发送邮件至yzb87208228@163.com 说明情况。(主题写明:更改邮寄地址(联系人)+姓名+录取专业)。
2、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报到(具体报到日期以通知书为准),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研招办请假(假期不超过二周),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必须携带新生入学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的办理以自愿为原则,要求“出生地”、“籍贯”栏必须填写XX省XX市XX县(或XX区),“备注”栏必须填写身高与血型,户口迁往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36号”。迁移户口的同学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党组织关系:河北省石家庄市籍的新生由本人所在县(市)级党委组织部介绍到河北地质大学党委,其他石家庄市外的新生由本人所在县(市)级党委组织部介绍到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去河北地质大学党委;团组织关系由本人所在单位团委会介绍到共青团河北地质大学委员会。
4、通知书附件内含调档函,档案请于入学前寄到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李老师收,电话:0311-87208347。
5、新生入学可持“新生入学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从石家庄火车站乘71路公共汽车到河北地质大学(经济学院)站下车,经过校门口的公交车还有49路、81路、73路、65路、57路。
河北地质大学研招办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