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教学司[2008]17号)有关接待考生查询初试成绩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初试成绩已经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请注意查收。
2.考生如果对成绩有异议,请于3月13日前提出书面查询申请。
3.接待考生成绩查询时间为:2009年3月17日至18日,逾期不再受理。
4.全国统考科目客观题(机读卡)部分试卷查询程序如下:
需查询全国统考科目试卷客观题部分和英语主观题部分成绩的,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直接到以下地点查询:
政治理论答题卡: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外国语(英)答题卡1,英语答题卡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一层一会议室。
统一查询时间为:2009年3月17日至18日,逾期阅卷点不再受理。
5.查询全国统考科目主观题(非机读卡)、专业课科目成绩的直接写书面申请到我中心查询。
6.复查结果我们将以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中心人教部门
20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