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科技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至少包含3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其工作职责:对整个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确定复试的具 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预录取的意见。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资格
(一)我校安全工程领域(085224)专业为工程照顾专业,复试分数线按《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二)调剂基本条件(详细见华北科技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
1.调剂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我校安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只接受工学考生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我校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 别)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全国A区对应 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 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三)我校采取差额复试,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按约1:1.2的比例划定。
(四)请达到以上条件、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附表:2015年华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B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08)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工程(不含工程照顾专业) | 280 | 38 | 57 | 270 | 35 | 53 |
工学、工程照顾专业 | 275 | 36 | 54 | 265 | 33 | 50 |
三、破格复试规定
我校招收破格录取考生,具体要求如下:(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拟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安全工程)专业的考生;(2)总分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复试线要求,总分不破线;(3)单科成绩分数与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相差不超过5分;(4)考生报考专业与我校拟录取专业原则上相同。
参加破格录取的考生与调剂考生按照复试细则要求一同复试,单独排名,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择优录取。
四、复试安排
我校根据实际录取情况拟采取多轮复试。第六轮4月24日复试如下安排。
(一)复试学生报到
时间:4月24日上午8:00-8:30
地点:行政楼407室 电话:010-61594811
报到时请考生出示有关证件和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准考证
3.非应届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政审表。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交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学生证和政审表(非本校生提供)。
若考生信息不符或者学籍学历不匹配的,须提供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 “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非应届考生或本科阶段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继续脱产学习的证明。
4.个人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二)复试学生体检
时间:4月24日上午8:00-9:30
地点:校医院,需1寸登记照一张,要求空腹。
(三)专业知识笔试
4月24日上午10:00-11:00
地点: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校南门西侧行政办公楼楼后)
(四)面试
4月24日14:00开始
地点: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校南门西侧行政办公楼楼后)
(五)复试成绩公布
成绩排序及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研究生网站公布,并接受考生申诉。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一)专业知识笔试
主要测试学生的安全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时间1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参考书目:《安全科技概论》,朱锴等,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1年。
(二)面试
考核要点为:教育背景(本科就学情况)、毕业设计情况(应届生)、研究或业务工作情况(非应届)、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和综合印象;英语口语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次序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
六、成绩计算与录取
1.成绩算法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 (复试成绩/2)×40%
2.录取名单的确定
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对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
根据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合格,不参加总成绩排序,我校将优先录取。
3.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状态者;
5.凡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华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