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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2009-08-01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4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9 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09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09]2 号) 及《关于做好 2009 年河北省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院系要加强领导、严肃认真、谨慎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严密组织,确保复试程序的公正性和复试项目的合法性,提高复试内容的科学性,保证我校 2009 年硕士生招生工作稳定、顺利地进行。

在录取过程中,要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结合政治思想表现、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和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各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应由院系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一般为 3 — 5 人。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主要职责为:( 1 )根据学科特点,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选派复试小组成员并进行相关招生政策、规章制度以及复试内容和复试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复试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 2 )负责本单位专业课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和阅卷工作;( 3 )负责制定本单位外语口语能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必要时聘请英语系教师参加);( 4 )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 )负责组织对考生其它情况的审查和认定工作;( 6 )负责确定申请调剂名单;( 7 )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8 )负责及时上报所有与复试录取有关的材料。

复试小组成员应包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指定一人为组长,一般不少于 5 人,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可以平行地组织若干个小组,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 )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2 )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外语口语能力测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三、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

2009 年我校遵循国家制定的 B 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见附件一)。

我校的复试比例控制在招生总规模(减去推免生、单考生人数)的 120 %以内。

学校根据各专业(含专业学位领域)的招生规模和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外公布, 各院系负责通知报考本院系的考生参加复试 。

四、关于资格审查工作

复试报到时,各院系指派 1 — 2 名工作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地点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要求认真核对考生本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与复试通知单、政审表上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审核结果须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院、系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复试通知单(个人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 、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个人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3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限往届生)。

4 、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注:我校应届本科生(含科技学院)由学校统一开具,不需本人单独办理) 。

6 、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 1 — 4 项材料外,还需提交补修大学本科 6 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补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7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提交上述 1 — 5 项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盖好章的 《 报考 2009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8 、拟定向或委培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定向或委培的证明信。

五、复试程序、内容及要求

考生按照我校 2009 年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二)参加复试。

复试的满分为 300 分,内容包括:

1 、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由学校统一组织。

2 、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满分 50 分,考试时间 1 小时,由学校统一组织。

3 、外语听力测试,满分 30 分,时间 30 分钟,由学校统一组织;英语听力为学校电台放音,频点 FM87.2MHZ (考生需自备调频收音机) 。

4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 20 分,由院系组织,在复试小组进行。

5 、综合面试,一般以口试为主,满分 100 分,每生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由院系自行组织。综合面试应能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各院系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作为综合面试的一项内容,考核办法应报研招办备案,并至少提前一周向考生公布。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增加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时的科目相同,不得与专业课笔试的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由学校统一组织。

六、关于调剂

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接收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与之相同或相近考生的调剂,具体办法见《 关于我校 2009 年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接收调剂工作的通知 》。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参见《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2009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招生计划管理、成绩使用及录取

(一)招生规模

学校负责确定各专业的招生规模数。

(二)成绩的使用

1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 复试总成绩,其中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 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成绩 + 外语听力测试成绩 + 外语口语测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的不予录取,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成绩低于 20 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

4 、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 160 分的不予录取,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成绩低于 15 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

(三)录取办法

1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合格的,根据专业招生规模,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注: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 、 2009 年我校在学术型(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全面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另文公布。

3 、单考生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生录取为定向生。

(四)保留入学资格

我校原则上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确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考虑,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为 1-2 年。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去向证明材料,经所报考的院系审核同意后,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一律按自筹经费录取,依照资格返回申请入学时国家和学校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办理。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一: 200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附件二: 2009 年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 年 4 月 16 日


附件一

200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B 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 =100 分)

单科(满分 >100 分)

经济学 [02]

305

44

66

法学 [03]( 不含法律硕士专业 [030180])

305

43

65

文学 [05]( 不含艺术学 [0504])

330

48

72

理学 [07]

270

35

53

工学 [08]( 不含照顾专业 )

265

34

51

管理学 [12]( 不含 MBA 专业 [120280])

305

44

66

工商管理硕士 [MBA][120280]

145

45

77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

250

34

51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240

31

47

* 照顾专业 ( 一级学科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 、农业工程 [0828] 。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总分不低于 240 分。

附件二:

2009 年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序号

内容

日期

时间

1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复试通知单(个人从网上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4 月 23 日 (星期四)

8 : 30 — 9 : 30

2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领取体检表、复试通知单(个人从网上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4 月 24 日 (星期五)

8 : 00 — 12 : 00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笔试

4 月 24 日 (星期五)

8 : 30 — 11 : 30

14 : 30 — 17 : 30

4

外语听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笔试、专业课笔试

4 月 25 日 (星期六)

8 : 00 — 12 : 00

5

体检(按复试通知单注明的时间进行)

4 月 27 日 (星期一)

8 : 00 — 9 : 30

4 月 28 日 (星期二)

8 : 00 — 9 : 30

6

外语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按各院系安排的时间进行)

4 月 26 — 27 日

8 : 00 — 12 : 00

14 : 30 — 17 : 30

7

考生签订协议

另行通知

注:具体复试安排以复试通知单上的为准。


来源: yzb
阅读: 10522 次
日期: 2009-4-17
录入: 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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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