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须在录取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的专业、学科或相应的领域工作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修完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至少4门),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3篇以上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可适当放宽);
5.有两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并交报名费后领取有关表格,函报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将表格寄给考生本人。报名时需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由考生分别贴在有关表格上。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报名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送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份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和硕士学位审批表;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补交)或证明书;
5.体格检查表。
6.同等学力考生须持进修过的学位课成绩证明、国家英语六级证及发表的论文或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我校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式两个环节。
1.初试。初试的笔试科目为:
外国语(包括基础和专业两部分。基础部分包括听力、阅读、语法词汇、完型填空及写作;专业部分主要为专业资料翻译。);
政治理论课(应届硕士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试。);
业务课两门(详见当年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2.复式。复式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详情见当年的博士生复式办法。
五、录取
按照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对公开招考和提前攻博的考生根据其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六、录取类别
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自筹经费生:由考生本人与我校签订协议交纳培养费,档案、人事、户口转入我校,毕业后可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非定向生和定向生统称国家计划生。
七、学习方式
分为脱产和在职。前者指在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后者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
八、学习年限
全日制(脱产)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
提前攻博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含硕士阶段)。
九、毕业分配
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博士生除外)。
E-mail:hdyzb@163.com
联系电话:0312-7522636,7522405(传真)
补充说明
1.2006年博士生招生二次
第一次报名时间:2005年9月12日至30日
笔试时间:2005年10月27日至28日
第二次报名时间:2006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笔试时间:2006年3月23日至24日
入学时间:全部为2006年9月
复试时间于笔试后另行通知。
2.第一次招生若已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接受第二次报名。
3.报名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外地考生可函报,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送交我校研招办。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研招办领取准考证。
5.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简章备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