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 为我国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部门和高等学校培养和输送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提升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送培单位的竞争能力 。工程硕士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某一工程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一、招生领域
机械工程( 430102 )、材料工程( 430105 )、冶金工程( 430106 )、建筑与土木工程( 430114 )、化学工程( 430117 )、矿业工程( 430119 )、安全技术工程( 430125 )
二、招生对象
1 .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 3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 3 年,但具有 4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当年的 7 月 31 日);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 4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总人数的 10% ,矿业工程领域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 20%) ;
3 .工作业绩突出。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 .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 “GCT” ), 命题依据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2 .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具体科目见附录)。
(二)考试方式
1 .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 “GCT” 考试(考生取得的 “GCT” 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 1 个培养单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GCT” 成绩合格分数线。第二阶段,达到本校规定的 “GCT” 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 “GCT” 成绩,到本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 . 持有上一年 “GCT” 有效成绩达到本校规定标准的考生,可以凭有效成绩单向本校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本校规定的 “GCT” 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3 .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 具体要求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及招生人数
1 .根据考生的 “GCT” 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2 .招生人数:名额自定。
五、培养方式
1 . 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培养工程硕士;学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每年可安排一定时间到校集中学习,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28 学分。 对学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派教师到单位集中授课 。
2 . 工程硕士论文实行学校与企业指导教师联合指导,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践和具有工程背景。
3 . 学制一般为 3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
六、培养费用
学费 2.2 万元 / 人(若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办班,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学员进行学位论文研究(设计)的项目经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提供。
七、学位论文要求
1 .论文(设计等)应由申请者本人独立完成,若科研课题(设计等)是多人合作项目,其论文(设计等)应属于本人独立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有合作完成部分应加以说明。导师的指导作用主要是把握好论文(设计等)的选题及学术水平。
2 .论文(设计等)的内容应反映出申请者的创新见解,可以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并对研究(设计等)课题的优越性、正确性、先进性给予充分对比验证:
( 1 )至少应对本企业的生产与发展有理论意义或将理论(方法)引入本企业的生产与技术发展、工程设计、工程管理等方面,解决了企业生产或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 2 )对企业的产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或工程设计进行改进,实现了企业的技术创新;或改进了生产条件、提高了工程质量;
( 3 )对从国内、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先进生产工艺的剖析、消化、改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4 )对本企业有重要价值的新产品进行的研制、开发或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3. 论文(设计等)应具有一定的工作量,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等)一般在 2.5~4 万字左右。选题确定后,用于论文(设计等)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 1.5 年。
4. 论文(设计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学位论文(设计等)编写格式标准化的要求,论文(设计等)要有科学性,结构严谨、完整,材料真实可靠,文字通顺、简洁,标点符号正确,引用文献资料和使用的计量单位、图表等符合规范要求。
八、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或设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学位证。
九、报名事项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 7 月中、下旬。各省级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 7 月 10 日前在 “ 学位中心 ” 网址( http : //www.cdgdc.edu.cn )向社会公布。
河北理工大学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河北考区报名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就近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到报名点制作图像信息。
现场报名时间:每年 7 月底。
报名地点:河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新办公楼 501 室)。
报名 费: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联系 人:杨绍志 联系电话: 0315-2592092
十、资格审查
填写《 2006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 可在本网站下载 ) 贴近期一 吋免冠彩色照片 1 张。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填写推荐意见的同时,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公章; 须主管 部门推荐的,还须请有关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报名者持填写好的资格审查表和本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档备查)到学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 2006 年 12 月 15 日前。
联系人:李福民、李学刚 联系电话: 0315-2592362
地 址:唐山市新华西道 46 号 邮 编: 063009
河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办公楼 502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