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河北省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进程安排,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玉桢
成 员: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人。
(二)各相关学院成立院级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相关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
(三)各专业成立由5名(含5名)教授组成的复试小组,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3名(含3名),负责实施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考核,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复试小组的成员组成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审定。
二、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和内容
(一)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普通招考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选拔考试及复试,硕博连读生需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选拔并考核合格,确定为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不需要参加入学考试和复试。
(二)博士研究生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三)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计划为163人,其中硕博连读生109人,普通招考考生54人。研究生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及学位点建设等情况,按照理工类和管理类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并确定复试人数。普通招考招生复试名额分配为:理工类47人,管理类9人。
(四)普通招考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大于等于60分的条件下,按照英语科目的考试成绩按理工类(58分)和管理类(52分)分别排序,如英语成绩相同,再按初试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
(五)按照上述规则确定各专业复试名额为:机械工程7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4人、电气工程7人、化学工程与技术4人、土木工程8人、材料科学与工程10人、电子科学与技术5人、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2人,管理科学与工程3人、技术经济及管理6人。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内容及复试总成绩由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后有关专业如有空缺出的名额,将由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分配方案。
(六)预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签定诚信协议书,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将记入其硕士生诚信档案。
(七)学院要明确责任,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确保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与公正性。要切实强化并发挥复试在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的作用,完善复试的内容和方法,对考生学术造诣、学术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复试要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需做好详实的记录,对于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必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和依据,复试中出现的问题由复试小组和相关学院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时间:各学院复试时间之前1个工作日。
复试资格审查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行政楼B区214(研招办)
复试资格审查内容:
1、普通全日制应届硕士生
(1)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电子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
(2)未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硕士学籍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验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
在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后,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将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电子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补交至研招办。
2、普通全日制往届硕士生
普通全日制往届硕士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电子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7月)。
3、非全日制硕士生
非全日制硕士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电子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
对于取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认证报告。
复试资格审查后将对材料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书》。
以上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须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后须暂存研招办,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后返还学生本人。
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1、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19年6月底前拿不到毕业证、学位证的;
2、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又不能在2019年5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
3、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4、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5、上一年度有作弊行为隐瞒不报的。
各学院复试小组复试前应对考生身份做进一步审核,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负责人在《考生身份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一旦发现有替考行为,立即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于2019年5月5日至5月10日进行,复试的具体安排由学院通知考生本人。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将复试具体安排、复试领导小组名单报研招办。
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工作,复试后的相关材料须在5月13日下午5点前送交研招办。
(三)体检
所有考生复试期间都需参加体检,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10日(以体检中心工作时间为准),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四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黄纬路60号。
(四)录取类别
全脱产学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脱离原单位把档案、户口、工资等关系转入我校的外单位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本校教工以及档案、户口、工资等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外单位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研究生院将综合考虑考生具体情况最终拟定录取类别。
(五)公示
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对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此通知的解释权归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