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复试和录取工作关系到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也关系到考生的根本利益。为切实做好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8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河北省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河北 工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工作在扩大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的同时,也对招生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校将严格规范和加强复试工作的管理,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与公正性。
1、学校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和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研究生学院主持工作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及有关人员组成。
2、学校委派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小组对各学院的研究生复试过程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3、各学院应成立院级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复试领导小组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
4、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5-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考核,组长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审定。
5、外语复试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安排。
6、各学院复试前应对复试教师进行招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复试小组成员一定要选拔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工作。在复试过程中给分必须公平、公正,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政策严肃处理。
二、4月 18日至4月19日研招办将对准予复试的考生的报名资格及思想品德进行核查,要求考生复试前提供如下证件:1、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 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出具所在学校教务部门证明信;4、军事院校毕业生须出具军官证和是现役军人的证明材料;5、复试政 审表;6、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对报名资格符合教育部规定要求的考生,由研招办发放“复试通知书”。
对于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1)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的;
(2)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08年7月底前拿不到毕业证书的;
(3)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又不能在2008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
(4)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各学院复试小组复试前对考生资格再做进一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笔试和综合面试。一但发现有替考行为,立即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一并体检,体检地点一律在河北工业大学卫生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规模的120%。
五、复试评分及总成绩评定:
1、复试内 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含笔试、听力、口语)等三部分,复试总分为150分。专业课笔试部分占70分,考试时间为两小时,专业综 合面试部分占40分(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外语水平测试占40分(笔试占20分、听力测试占10分,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占10分),低于20分者 视为复试不合格。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成绩之和为复试总分,复试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 取。复试所有环节有一项空白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2、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
3、第一志 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外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按总成绩按专业分别单独排列,并按考生单独排列的总成绩依次录取;推免生复试成绩合格后即可录取。同等学力考生 (指大专生和成人应届本科在校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需加试二门专业课(笔试),每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每门两小时。其中 任何一门加试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若两门加试科目复试均合格,则将复试成绩(不含两门加试专业课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得到总 成绩,然后与同专业其他考生一同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4、复试要 确保程序和各个环节公正合理,专业课笔试试卷要严格保密,考试时要保证考场纪律,综合面试必须做好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有记录和录 音。对于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必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和详实的复试纪录。复试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复试小组和相关学院负责。
六、我校今 年招收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生共851名,仅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和部分优秀推荐免试生,调剂生(包括校 内专业调剂)均不占此计划。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录取时根据此类考生在该专业的总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录取,比例按计划内名额除以全校此类考生的总人数确定。 计算各专业的具体名额时,如果出现小数,按整数定。根据此计算办法全校余下的名额,由研究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往相关学科分配。
七、委托培 养和自筹经费计划生包括:1、复试合格的本校部分推荐免试生;2、复试合格的外校推荐免试生;3、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生确定后,余下的各专业复试合格 同意录取的考生;4、所有复试合格同意录取的调剂考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5、复试合格同意录取的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6、复试合格同意录取的 线下考生。
八、全校复 试时间定于2008年4月20日至4月25日之间进行,其中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一天,由外语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其它复试内容的复试时 间和地点,各学院于4月13日上午11点3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研招办,复试名单、复试表从研究生学院主页之“招生工作”下载,研招办负责把各学 院的复试时间地点挂到研究生学院主页之“招生工作”通知栏中。各学院负责通知本院各专业考生复试,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将复试表、笔试试卷和由各学院主管研究 生工作的院长签字盖章的成绩汇总表及其统一格式的excel文件交研究生学院,最后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5日下午5点30分。其余材料及外语口语录 音等由各学院妥存备查。
九、此安排意见的解释权归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河北工业大学
200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