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成立于2002年7月,由原建筑学系、艺术设计系及工业设计系组建而成。
“设计学院”现设有,建筑学系、城市规划系、环境设计系、视觉设计系、工业设计系,以及基础课部、理论部、实践教学部、建筑技术研究所、图书资料档案中心、实验中心、CAD中心、设计中心等教学研究机构。
实验中心下设建筑物理实验室、影像实验室、模型制作实验室、综合材料实验室、人机工程实验室;
设计中心下设建筑设计研究所、环境设计研究所、视觉设计研究所(负责教学实习、设计咨询服务)。
建筑学科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设计学院”现有教职工59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22%;教授、副教授占23.7%;中青年教师为主要教学力量。
“设计学院”注重科学与艺术的双重教育,培养知行合一、锐意创新、应用型高级设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