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1.“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各招生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分组,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考试中的命题及面试工作。
二、复试原则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约为1.2:1,招生规模较小的学科可适当扩大复试比例,具体比例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三、复试形式及标准
复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课基础知识及外语听力水平,采取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形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口语能力、思辩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心理素质等,采取问答、实验、实践操作等形式。
复试成绩总 分为满分200分,其中面试50分(含英语口语,本科成绩、科研情况及工作业绩、综合素质等,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 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笔试150分,其中英语50(含听力及笔试),专业综合100分。面试成绩低于30分、英语低于30分、专业综合低于60分者不能录 取。
英语测试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小时,50分满分(其中听力20分,阅读理解及汉译英30分);专业课(招生简章已公布的课程)一张试卷,考试时间2个小时,100分满分。
复试成绩加初试成绩等于总成绩。
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思想品德考核及其他情况审查,思想品德考核时对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考试有作弊记录等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符合报考 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专科工作满两年和应届成人教育本科考生且满足我校2008年招生简章上公布的其他要求),严格复试。应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 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咨询相关学院),每门课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 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科成绩不计入总分。
四、复试程序
1.研究生学院根据当年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及调剂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2.对所有复试资格考生的四科试卷的笔迹进行认真核对;
3.网上公布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
4.对考生进行复试。
五、复试时间
1.4月17日下午2:00带齐所有要求证件到河北科技大学中校区(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图书馆报告厅办理有关手续;
2.4月18日上午7:00—9:00校医院体检(空腹,不吃饭,不饮水)(河北科技大学中校区北门东侧);
10:00—12:30外语听力考试,地点报到时见墙上通知。
下午:2:00—4:00专业课考试,地点报到时见墙上通知。
3.4月19日上午8:00—12:00到各招生学院参加面试,地点报到时见墙上通知。
下午2:00—6:0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地点报到时见墙上通知。
六、录取
1.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总成绩及名次为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且该专业一志愿考生全部是公费生后仍有公费计划的,调剂生也可列入公费计划。调剂生的排名由初试公共课成绩+复试成绩决定。
2.复试成绩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七、申诉与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我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申诉电话:0311—88623638
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8年4月9日
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只有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1)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若被拟录取,需于2008年9月入学报到时交验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凡是未能提供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相应佐证材料。
5.带有档案单位公章的政审表。
6.考生可携带各类证书、奖状及近三年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婚育证明(应届生在学院盖章,往届生该单位计生办章,无单位的盖街道章)。
注: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不符者,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复试费130元/人,体检费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