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8]6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将继续组织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备较高临床工作水平的在职临床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3.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即2015年9月1日之前获得硕士学位);
4.已获临床医学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
二、报名程序
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12月15—20日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在职博士报名入口,详见我院网站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2.现场确认:12月22日8:30—12:00、14:00—16:30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综合行政楼217室,提交报名所需材料,考试费用每人120元;
3.图像采集:2018年3月7日下午14:00—16:30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综合行政楼217室,持身份证采集图像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下角书写“本人保证上述提交的复印件的真实性”,并由本人签字);
3.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河北医科大学2018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生成打印并确认签字)。
所提交的复印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排序,并列出目录,左上角装订,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
四、考试时间、地点
2018年3月10日8:30—11:30,地点见准考证,考试语种为英语。
五、培养与学位申请要求
1.我校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仅限临床医学范围内具有博士生导师的学科专业(目前有: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等)。
2.按照教育部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的相关文件要求,在所报考导师的专业科室进行不少于18个月的临床实践能力训练,其中住院医师6个月,专科轮转12个月。培养费每生30000元。
3.通过所规定的各项考核,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发表我校要求的相关临床研究的SCI论文方可申请论文答辩。通过答辩、符合学校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经审核通过,由学校颁发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咨询电话
0311-86266422、8626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