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批次调剂复试已全部结束,部分专业考生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拟录取或自愿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或被其他学校录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拟录取情况,结合学科需求,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现将名额调整后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发现考生存在违纪、作弊等违反相关法律及研究生考试纪律、研究生复试规则的行为,将取消该考生拟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选择、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调档等事宜,待我校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