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分数线 英语 50 分,专业基础课 60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180 分 二、导师招生名额 1 每位导师原则上招生 1 名。 2 本校直属单位导师目前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可招收 2 名。 3 本校直属单位导师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者可招收 3 名。 三、 考生复试资格 1 凡有上线考生(即符合本文第一项要求)的导师,取上线考生英语成绩第一名的考生参加复试。如果英语成绩相同,以专业基础成绩排序。 如果英语和专业基础成绩相同,以总成绩排序。 2 可招收 2 或 3 名学生的导师,按英语成绩排名安排上线考生参加复试。如果英语成绩相同,以专业基础成绩排序。如果英语和专业基础成绩相同,以总成绩排序。 3 若导师名下无合格上线考生,在导师和考生同意的前提下,可从相同专业其他导师的上线考生的余额中进行调剂。 四、交费 1 报考定向、委培、自筹类型的考生按规定交纳学费。 2 报考非定向类型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 220 分(四舍五入)且在所报导师、专业同类型考生中排名第一的,按非定向(公费)复试录取。见 附表一 。 五、日程安排 1 5 月 15 日 下午,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到研究生学院报到,交体检费 80 元,领取复试通知书。调剂考生在研究生学院登记签字。符合复试和调剂复试要求的考生名单见 附表一 。 2 5 月 16 日 上午, 8 : 00—9 : 00 到研究生学院空腹体检。 5 月 16 日 下午,在研究生学院进行同等学力加试。 3 5 月 17 日 上午,到导师所在二级学院、科室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及形式由复试专家组确定。考生应提前与导师联系,了解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4 5 月 18 日 前,将定向、委培协议书交至研究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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