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精神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对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排意见,为了在复试和录取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标准及复试程序,以增强此项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现对我校硕士研究生2007年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标准及安排:
(一)复试范围及专业调剂:
1、上线考生数未超出原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凡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上线考生数超出原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按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复试分数线,足额完成招生计划后,所有总成绩307分以上(含307分)的考生均可参加校内专业调剂,按调剂后专业复试,可调专业及名额见附件一。
3、为最大限度选拔优秀考生,在满足原招生计划后,307分(含307分)以上的考生人数超过原招生计划10人(含10人)的专业,按原招生计划的20%增加招生名额见附件二。
4、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接到通知后请在4月29日、30日向研究生学院报送自愿调剂承诺书(见附件三,网上下载填写)。申请调剂的考生在所报调剂专业内按初试总成绩排名决定复试资格。
5、排名办法: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总成绩相同则以外语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外语成绩均相同,以综合科目成绩排序。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四。
6、推免生不再参加各专业复试。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专业课 按二级学科命题,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附件五。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命题和阅卷,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以实得成绩的60 %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组面试 根据招生简章所列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由5名以上(含5名)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小组的组成及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研究生学院指导,各二级学院负责完成。考生在10人以上的面试小组,可设秘书一人。秘书只负责记录面试情况,不参与面试的其它工作。面试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包括专业外语及口语、专业技能、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其中专业外语笔试为必考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英语笔试成绩为30分,面试实得总成绩以30 %计入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时填入《硕士研究生面试情况表》(见附件六)。面试情况表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与英语笔试试卷一并交至研究生学院。
3.外语听力测试 测试内容为公共外语,满分为10分,以实得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专业课测试 各专业复试内容见附件五,测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符合我校同等学力的考生可在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系统解剖学、卫生统计学、有机化学、病理生理学、中医诊断学和方剂学中任选两科,但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
(四)资格审核
1.考生学历、学位审核:复试前审核非应届本科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认真填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号码。应届生只对其学生证(或证明信)进行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于入学时进行审核。
2.考生政治思想品德的审核:研究生学院将向考生发放调档函、政审表,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委培生不调档)并由考生所在单位为考生写出政审材料。
(五)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于规定时间内到校体检,省内转正生不再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承担。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录取原则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总成绩×30%
2.总成绩按各学科专业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排序,如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再以初试外语成绩排序,如初试外语成绩仍相同,以初试综合科目排序。
三、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
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包括科学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内,不得超过3名(正高职称的导师)或2名(副高职称),其中临床专业学位导师只能招收临床专业学位考生1名。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应符合《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试行)》(见研究生学院主页)。
考生持《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七)到各二级学院与导师见面。经导师同意签字后,交各二级学院主管部门盖章,一份由二级学院留存,一份直接交至研究生学院。如导师不同意,不予签字,考生可另选其他导师。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复试各环节缺考者;
2.专业课原始成绩过低者;
3.导师组面试综合评价不适于培养者;
4.未达到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者;
5.定向、委培生及自筹经费生未按规定要求交纳培养费者;
6.非定向生(应届考生除外)和自筹经费生未按要求提交档案者。
五、其它
1.参加复试考生报到时每人交纳复试费130元,体检费80元。
2.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须持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
3.定向、委培生须按要求提交定向委培协议书。
4.学费具体交纳办法另行通知。其它具体事宜见附件八。
5.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阶段有舞弊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