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方式及内容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分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体检等五个阶段。
(一)专业笔试
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内容分别为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专业笔试不区分研究方向。
各专业笔试参考书目和题型分布为:
专业类别 | 参考书目 | 题型分布 |
艺术硕士 | 同初试参考书目 | 简答题(60%)、论述题(40%)。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同初试参考书目 | 简答题(60%)、论述题(40%)。 |
翻译硕士 | 同初试参考书目 | 英译汉(50%)、汉译英(50%)。 |
(二)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内容主要涉及人文素养、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三个方面。考核主要方式为现场问答。
3、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考生增加播读与现场评说测试。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的语种为英语,考核方式为现场问答。
(四)加试
艺术硕士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考试科目为电视概论、视听语言,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参考书目:《电视概论》,张雅欣、郝瑛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8-1;《影视视听语言》,张菁、关玲著,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6-1。
(五)体检
学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等关于招生体检的标准和要求,集中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果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包括专业、学制、学历层次等信息的学籍证明信和学生证原件)。
(4)最高学历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在成绩单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成绩单内容与档案内成绩单内容一致)。
(5)专业实践经历和成果说明及佐证材料;能证明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相关材料等。
(二)考生根据要求进行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播读与现场评说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加试(限同等学力考生)。
(三)考生体检。
四、录取
(一)复试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播读与现场评说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和体检等全部环节考核,否则不予录取。
(二)根据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按照专业类别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中的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加试科目均不得低于60分。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 %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三)确定为拟录取的人选还需进行档案审查,对于应届毕业生须调阅在学期间的学籍档案,非应届毕业生须调阅考生的人事档案。通过档案审查并经确认符合录取要求后,由学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对于经审查发现,初试和复试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存在严重问题、体检不达标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和录取条件者均不予录取。
五、工作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河北传媒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可向河北传媒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复议结果于7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
受理举报部门:河北传媒学院纪检办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举报电话:0311-85020031
举报电子邮箱:txlhl1991@126.com
六、若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所涉及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