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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传媒学院艺术专硕考研复试细则(3)

河北传媒学院 考研网/2016-02-27


(三)考生体检
四、录取
(一)复试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笔试(播读与现场评说测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和体检等全部环节考核,否则不予录取。
(二)根据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分专业方向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中的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加试科目均不得低于60分。复试总成绩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复试总成绩=笔试平均成绩(综合笔试与专业笔试两门平均)×30%+面试成绩×5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和综合成绩。
(三)确定为拟录取的人选还需进行档案审查,对于应届毕业生须调阅在学期间的学籍档案,非应届毕业生须调阅考生的人事档案。通过档案审查并经确认符合录取要求后,由学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对于经审查发现,初试和复试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存在严重问题、体检不达标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和录取条件者均不予录取。
五、工作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河北传媒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可向河北传媒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复议结果于7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
受理举报部门:河北传媒学院纪检办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举报电话:**
举报电子邮箱:hbcmxyyjs2@126.com
六、若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所涉及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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