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章,男,1969 年生,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博士,副教授,律师。现任河北工程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教师。2014 年 12 月毕业于河北大学,获历史学博士学位。
邮箱 **5@qq.com。
研究方向:中外法制史、证据学
二、获奖情况
[1]2016 年河北省人社厅优秀课题三等奖,第一;
[2] 2016年河北省教育厅教改课题三等奖,第五; [3]2018 年河北省法制征文一等奖,第一;
三、发表的代表性论文
[1]《邯郸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简明读本》,中共邯郸市委宣传部 2018;编委; [2]《北宋名臣冯拯事迹考论》,《兰台世界》,2012 年第 4 期,第一;
[3]《宋代行政法对唐制的继承与变革》,《河北学刊》,2014 年第 3期,第一; [4]《宋太宗“受佛记"传说考》,《河北大学学报》,2014 年第 2 期,第一;[5]《北宋行政假期制度辨析》,《兰台世界》,2014 年第 5 期,第一;
[6]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历史演变与现实借鉴》,《河北学刊》,2016 年第 3 期,第一;
[7]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内涵》,《河北工程大学学报》,2016 年第 1 期,第一; [8]《宋太宗赵匡义法律思想论略》,《衡水学报》,2016 年第 3 期,第一;
[9] 《从农地产权制度探索对农户成员权的保障》,《河北学刊》,2017 年第 1 期, 第一;
[10]《我国社会保障水平区域差异化综合研究》,《商业经济研究》,2018 年第21期,第二;
[11] 《新型城镇化框架下河北省环境治理问题研究》,《保定学院学报》,2017 年第 1 期,第一;
[12] 《京津冀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的历史借鉴及对策》,《河北工程大学学报》, 2017 年第 3 期,第二;
[1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历史演变与现实借鉴》,《河北学刊》,2016 年第 2 期,独著;
[1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可行性》,《人才资源开发》,2015 年第 3 期, 第一;
四、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
[1]《河北省均等化发展问题研究》(编号:HB15ZZ016),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
(2016),经费 0.7 万元,第一,已结;
[2]《当代行政法律思想与法治中国》(编号:**05),河北省社科联,经费 0.15万元,第一,已结,优秀;
[3]《熙宁变法的现实研究》 (编号 **0102),河北社科联项目,第二, 已结;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历史路径》(编号:JRS-2015-0023),河北省人社厅项目,第一,已结项,三等奖;
[5]《我国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之路经抉择》(编号:**),河北省编办项目,第一,已结项;
[6]《河北省潜在赡养比研究》(编号:HB16LJ002),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经费
0.5 万元,第二,在研;
[7]《宋代台谏制度之历史内涵与现实触发》(编号:SD171067),河北省教育厅项目,经费1 万元,第一,在研;
[8]《河北省新型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编号:HB17FX010),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经费 1 万元,第二,在研;
[9]《京津冀和谐劳动关系联动机制研究》(编号:JRS-2019-4005),河北省人社厅项目,第一,在研;
[10]《河北省优秀传统文化的近期偏好、现代阐释和愿景设计》(博士论坛专项课题号:**0316),河北省社科联,经费0.15 万元,第一,已结;
五、社会兼职
[1]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
[2]河北省法学学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3]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4]邯郸市邯山区法学会常务理事;
[5]大名县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