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
2007 年招收全日制培养以同等学力
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须知
河北省全日制培养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省计划研究生或省自费生。
一、招生对象:参加 200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外语水平较高、具有学士学位、本次报名专业与其参加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河北省籍考生(以高考时的生源所在地为准)。
二、招生专业:除 2007 年新增硕士点外,其它专业均可招生。
三、招生名额:先由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培养力量自行申报,统招生源已能满足培养能力要求的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安排省自费生名额,各学院应在 4 月 16 日前上报分专业计划, 4 月 17 日研招办将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学位办, 4 月 25 日省学位办正式下达我校省自费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此计划一经下达,学校将上网公布,并按此计划执行。
四、报名最低分数线:根据省学位办和省考院研究生处的规定,确定我校不同专业的分数线(见附表)。
五、报名时间: 5 月 8 日 -11 日
六、报名地点: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老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七、报名手续和要求:
1 、考生须持个人有效证件、 2007 年全国考研成绩单原件(加盖报考单位研招办公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报考导师同意接收自己的证明。往届及在职人员还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可于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的介绍信。
2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填写《 2007 年河北省招收全日制培养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费 100 元,同时登录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填表或未进行网上报名者,其报名无效。
3 、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将成绩单原件贴在表内相应位置,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在 5 月 15 日前将报名表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 、考生只能报考一所招生单位,重复报名者一经查出,省考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体检和复试:省计划研究生报名后,学校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名单。报名人数多的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最多有 120% 的考生进入复试范围。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由研招办负责通知。被通知考生于 5 月 18 日上午空腹到研招办报到,交体检费 40 元领取体检表,粘贴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到校医院体检。下午 2 : 00 到学院报到,参加复试。复试只定合格或不合格,不进行量化打分。体检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应于 21 日上报复试结果。
九、录取:学校根据复试结果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已被录取的应届考生,如在 2007 年秋季入学前仍未获得学士学位,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缴费: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需缴纳培养费 7000 元 / 年,且在校期间没有助学金或生活补助。省自费生可参加下一年度的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只有一次机会,且只能报考本校本专业),成绩合格被录取后,可转为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
十一、学籍管理:入学后执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管理模式,同时兼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特点。省自费生完成全部学业,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明书,经审核加盖省教育厅钢印后生效。他们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三年以上,才能报名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名录取的,在校期间不能参加外语及综合考试,毕业时无法取得硕士学位,直接影响考博和就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河北农业大学研招办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河北农业大学 2007 年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 | 包含专业 | 总分基本要求 | 单科基本要求 |
经济学 | 产业经济学 | 305 | 43(70) |
理学 | 植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微生物学、遗传学、生态学 | 295 | 44(69) |
工学 | 计算机应用技术、发酵工程、食品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280 | 36(57) |
农学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蔬菜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植物病理学、农业 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 | 275 | 35 (55) |
管理学 | 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 310 | 44(71) |
照顾学科 | 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电气化工程 | 270 | 33 ( 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