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各专业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待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公布后由所报考学院负责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复试材料,参加复试时提交给学院学科秘书。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一、复试方式及内容
1、方式:综合面试。
2、内容:主要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资格审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4)4号文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复试前一天的上午8:00-9:00,到研招办领取体检表,到校医院交纳体检费参加体检,体检要求空腹(不吃饭、不喝水)进行。
(4)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时(具体事项可提前联系报考学院),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并严格按照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用燕尾夹固定):
(第一页)准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二页)应届生提供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供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在个人档案中复印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三页)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四页)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往届生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五页)学籍、学历相关验证材料: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0月);
注:应届生在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之后于2017年6月30日前须将硕士学位证原件,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0月)补交至报考学院。
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0月);
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面试流程
1、考生汇报
以PPT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
(1)自我介绍:个人简历、外语水平(包括四六级、托福、GRE等)、取得最高学历、学位的学校及时间等;
(2)硕士论文情况:硕士论文题目、论文大摘要;
(3)获奖情况、参加过的科研情况、发表论文、著作情况等(需提供复印件)
(4)博士研究计划(需另附word打印版,不少于三千字)。
2、评委提问
复试考核小组各位评委根据考生的汇报,就专业知识、创新意识、思维、能力、外语口语与听力、培养潜力、思想政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就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获得者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3)考试时间为2小时/门,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门。加试科目60分为及格。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请与报考学院联系。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请在复试结束后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签署三方协议书,过期不再办理。
五、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参加复试的,将视为放弃;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1)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
(2)2017年9月1日前拿不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又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
(4)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5)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6)体检不合格的;
(7)上一年度有作弊行为隐瞒不报的;
(8)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
(9)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复试录取要求的。
其他相关内容请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将于近期上网公布)
以上内容,请考生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