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
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 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7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和《河北农业大学博士学 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字【2015】8号)精神,现对2016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2.由纪检部门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3.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现场巡视、监督、接受申诉等。各学院要加强约束机制建设,强化过程监督,保证申诉和投诉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二、进入复试范围的初试成绩要求
为 选拔优秀学生,扩大学科选拔考生的自主权,学校根据非定向生和定向生的初试成绩,以及各学院招生规模,仅对外语和专业课成绩进行划线。此线为学校最低线, 各学院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提出本学院复试分数线,生源充足的学院必须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复试比例不低于200%(小数点四舍五 入)。
2016年博士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 门类 |
对应学院(用简称) |
初试分数线 |
|
外语 |
专业课 |
||
理学 |
生命科学学院 |
50 |
60 |
工学 |
食品院、城建院、机电院、信息院、园林院 |
40 |
55 |
农学 |
农学院、园艺院、资环院、植保院、动科院、林学院、园林院 |
40 |
45 |
管理学 |
商学院、经贸院 |
60 |
60 |
三、各学院招生规模及录取原则
1.学校依据教育部下达我校招生计划确定各学院的招生规模(见附件)。各专业招生规模由其所在学院确定,复试前公布。
2.非定向生和定向生分别排队,占用各自指标。非定向生录取比例不得低于60%,各学院可在此原则下确定各自的比例。
3.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在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实施“导师认可制”。
招生学院对复试合格并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进行拟录取。
(1)首先确定硕博连读生。
(2)其次是复试合格生。
4.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招生指标由本学院自行调整使用。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院,招生指标由学校收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再进行重新分配。
四、复试的具体安排
1.复 试考生由报考学院负责通知。复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携带学生证和“按时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的证明;获得境外学历 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认证机构的认证报告。)于2016年5月9日上午8:00到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研招办办理复试手续。
2.上线考生在所报考专业进行复试。
各学院务必于4月29日下午4点前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报研招办。研招办负责提供参加复试考生的体检表,同时将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3.体检。5月9日上午8:00-9:00,考生到研招办领取体检表,到校医院交纳体检费参加体检,体检要求空腹(不吃饭、不喝水)进行。
4.资格审查。5月9日上午10:00-12:00,考生持个人资料到相应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各学院须认真核查考生各类证件,确认考生身份。
(1) 非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 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
(2) 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校研究生部门开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信及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加试课程。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主干课程(专业学位获得者只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自然辩证法由学校命题,其他科目由复试学院组织命题。加试科目60分为及格。
6.复试: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字(2015)8号]组织复试,并确认考生复试后的排名。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时间:5月9日下午-10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1)专业考核:注重科研能力及其培养潜质的考核,包括专业知识(满分30)、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满分50)、外语水平(满分20)。
总成绩按公式(初试得分/3×60%+复试得分×40%)计算(小数点四舍五入),以总成绩的高低决定拟录取的优先顺序。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即刻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标准:专业知识、科研创新及实践能力、外语水平任一项低于满分60%的,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7. 5月11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学科秘书将本学院的①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②博士复试总成绩汇总表③拟录取名单④拟录取考生的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报送研招办,其他复试材料各学院留存三年。
8.因博士指标紧张,各学院要在考生复试时多方考察,确认考生是否在我校攻读博士,以确保指标不浪费。
五、信息公开公示
1.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开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公布本学院的申诉和投诉电话。
2.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将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研招办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六、招生监督部门:学校纪委,研究生学院党委
电话:0312-7521499 7521482
研招办电话:0312-7521303
七、学费及奖助
1.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河北省关于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4]1号)精神,我校对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实行缴费制度,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2.我 校不接收在职人员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由研究生学院与考生、考生 所在单位三方签定协议;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人事关系、党关系入学时全部转入学校,毕业时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在复试前须确定招生录取类型,复试拟录取后不得更改。
3.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八、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学习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对复试教师提前做好培训工作,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要求各专业复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图像资料、复试所有纸质材料都由各学院统一保存备查。
2. 各学院还可以根据本院情况增加其他面试内容,如心理测试等。
3. 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的博士生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有质疑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解释。
复试前,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讨论、研究,制定适合本学院的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并严格按照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4.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之一,请遵守保密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地完成复试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招生规模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6年4月19日
附件: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招生规模
招生学院 |
学科 门类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规模 |
生命科学学院 |
理学 |
071001 |
植物学 |
5 |
071005 |
微生物学 |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食品科技学院 |
工学 |
083203 |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4 |
城乡建设学院 |
工学 |
082802 |
农业水土工程 |
2 |
机电工程学院 |
工学 |
082801 |
农业机械化工程 |
5 |
082804 |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
|||
农学院 |
农学 |
090101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8 |
090102 |
作物遗传育种 |
|||
园艺学院 |
农学 |
090201 |
果树学 |
7(含3硕博连读) |
090202 |
蔬菜学 |
|||
0902Z2 |
设施园艺与观赏园艺 |
|||
资源与环境科 学院 |
农学 |
090301 |
土壤学 |
3(含1硕博连读) |
植物保护学院 |
农学 |
090401 |
植物病理学 |
7(含1硕博连读) |
090402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
090403 |
农药学 |
|||
动物科技学院 |
农学 |
090501 |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2(含1硕博连读) |
林学院 |
农学 |
090701 |
林木遗传育种 |
7(含1硕博连读) |
090702 |
森林培育 |
|||
090703 |
森林保护学 |
|||
090704 |
森林经理学 |
|||
0907Z2 |
森林生态学 |
|||
商学院 |
管理学 |
120301 |
农业经济管理 |
5 |
120302 |
林业经济管理 |
|||
1203Z1 |
农村财务与资产评估 |
|||
经济贸易学院 |
管理学 |
1203Z2 |
农村金融与农产品贸易 |
1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工学 |
0828Z1 |
农业信息化技术 |
1 |
园林与旅游学院 |
工学 |
0834Z1 |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
1 |
0834Z2 |
风景区规划与管理 |
|||
农学 |
090706 |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
||
棉花产业协同 创新中心 |
农学 |
090102 |
作物遗传育种 |
1 |
蔬菜产业协同 创新中心 |
农学 |
090202 |
蔬菜学 |
1 |
合计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