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系):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河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学籍复查审核工作。
各学院(中心、系)应严格审核学生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信息,在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学生应及时上报研究生学院。同时确保报到新生名单、未报到新生名单的准确性。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结果将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也是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将上报教育厅、教育部备案。
请各学院(中心、系)严格审核新生入学资格,并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XX学院(中心、系)2018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结果”及“XX学院(中心、系)2018级硕士研究生报到新生名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逸夫楼214)备案。
研究生学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