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欢迎参加我校 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我校有 3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10所骨干大学之一,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和工学的多学科性财经类大学。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程序 1、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4月9日(周五)下午14:00到研究生学院(北校区 第三办公楼)报到,接受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须知。 2、交纳复试费130元/人。 地点:研究生学院会议室(第三办公楼二楼) 3、到相应专业设立的接待地点报到(报到时通知)。 注:(1)研招办电话:031187657198 (2)河北经贸大学(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二、英语考试安排(听力) 1、时间:4月10日上午10:30--11:00; 2、地点:以我校复试准考证为准 注:复试考生须自备 2B铅笔。 三、专业课笔试安排 1、时间:4月10日下午14:00---17:00; 2、地点:我校复试准考证为准 四、同等学力加试 1、时间:以复试日程安排为准; 2、地点:报到时通知 五、体检安排 1、时间:以复试日程安排为准 2、地点:河北经贸大学北校区医院 3、要求:空腹、体检费100元/人(在校医院交纳) 六、专业面试: 1、时间:4月11日下午或4月12日 2、地点:各专业复试小组自行安排 七、拟录取 1、4月12日19:00公布拟录取名单。 2、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须及时到研究生学院,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点击确认“待录取”。 确认后,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并向我办提供原报考单位传真号码。 3、对于非应届生,我办留存考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对于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若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的,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应在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4、对于列入拟录取名单的普通高校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7月9日16:00前将“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报于我办。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或学位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以及教育部不承认其学历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录取类别修改 若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报考时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经费)有变化的,且符合修改条件的,可到我办申请录取类别修改。申请时间为 4月13日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九、其他: 1、住宿安排:自行安排(学校招待所电话:87655840、学校迎宾苑电话:87655554)。 2、考试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我校复试准考证(报到时发放);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迟到3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允许交卷出场;严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复试流程及要求进行,如不能按时完成复试内容,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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