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内容 | 地点 | 负责单位 | |
4月25日 星期六 | 8:00--12:00 | 报到、复试资格审查 | 第三办公楼 | 研究生学院 |
到所在学院报到 | 报到时另行通知 | 各学员 | ||
14:00—17:00 | 专业笔试 | 报到时另行通知 | 研究生学院 | |
18:00--21:00 | 同等学力加试 | 报到时另行通知 | 研究生学院 | |
4月26日星期日 | 6:00—8:30 | 体检(空腹),限以下专业的学生: 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 | 校医院 | 校医院 相关学院 |
10:00—12:00 | 英语笔试(含听力) | 报到时另行通知 | 研究生学院 | |
14:00—17:00 | 同等学力加试 | 报到时另行通知 | 研究生学院 | |
4月27日 星期一 | 6:00—8:30 | 体检(空腹) (除 4月26日早晨已经进行完体检专业的学生) | 校医院 | 校医院 相关学院 |
8:30以后 | 专业课面试、英语口语测试 | 由各学院 安排 | 各专业复试 小组 | |
4月28日 星期二 | 公布拟录取名单,调剂考生现场确认‘待录取’。 | 研究生学院 研招办 | 研究生学院 |
备注:
1.复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试考生为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应携带由其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证明信及学生证原件)、政治思想品德鉴定。
2 .乘车路线:火车站北行200米到纪念碑乘坐118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西行200米。
3 .住宿安排:自行安排(学校招待所电话:87655840、学校迎宾苑电话:87655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