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2019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研招〔201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和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
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原则和程序,强化复试考核和诚信评判。加强对考生职业发展与职业兴趣、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和综合能力的考察,充分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为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1.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担任, 成员由审计监察处、学科与研究生处、安全工作处、学校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信息化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科与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具体实施工作;
3.领导小组下设督察组,督察组设在审计监察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4. 根据研究方向,学校成立包括导师在内的若干名专家组成的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具体工作,全面考察考生的职业发展与职业兴趣、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和综合能力。考核小组主要由研究生导师和英语专业教师组成,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复试考核小组应由5人组成(不少于4名导师,其中组长由教授担任)。
三、复试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应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并接受复试通知,且应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调剂要求;结合我校地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额外需具备理工科学习背景方可参与调剂。
1.复试人员名单的确定
我校调剂系统第一次开放时间为3月20日0:00-3月21日12:00;系统关闭后按初试总分、业务课一相近程度(优先统考数学一、数学二,在调剂生源不足时,考虑初试其他考察数学科目)、业务课二相近性、导师资源等因素综合确定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保留4小时,拒绝复试通知及4小时内未处理复试通知者,视为放弃本轮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上线标准的考生自动列入复试人员名单;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列入复试人员名单,当接受复试通知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的150%(含第一志愿)或系统内无合格调剂志愿时,不再发送复试通知,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将在官网公示。若第一轮招录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开启第二轮调剂复试,按调剂要求,不超过实际缺额的200%确定第二轮复试人员名单。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开启下一轮调剂复试,完成招生计划后截止。
2.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体检、思想政治考察和资格审查。复试现场,各方向复试工作小组应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非应届生。应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并在资格审查时将认证报告交工作人员核验。)。
(2)对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前应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及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并出具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学科与研究生处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备案,严防复试环节冒名顶替情况发生。学科与研究生处和纪检部门将对资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学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
五、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复试主要由评估问卷、专业综合笔试、英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四部分组成。另外针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
(一)专业兴趣、发展方向及能力评估问卷
评估试卷被设计为一个涉及到专业、兴趣、发展方向和综合能力的一个简单考查,问卷以选择题为主,涉及面宽广。问卷结果旨在掌握学生基本情况,把握学生专业兴趣、发展方向和能力,为后续研究生培养提供基础资料。
(二)笔试
1.专业综合考试
根据考生所报研究方向或本科所学专业,安排专业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课程9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加试笔试科目信息将结合考生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三)英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英语阅读、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英语听说能力及科技类文章阅读能力。
(四)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修养及心理素质等内容。
各复试考核小组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六、复试程序
1.参加复试考生按通知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交验复试通知中要求携带的材料。
2.考生领取并如实填写《复试登记表》,获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的通知。
3.体检由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负责,严格按国家有关体检要求进行。
4.评估问卷作答(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5.专业综合笔试(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6. 英语水平测试(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7.综合面试(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复试情况表及相关材料)。
8.成绩核算,考生当天可获得复试成绩。
9.同等学力加试不在其列,按复试通知提前进行资格审查和加试。
10.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学校决定是否组织多次复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所有复试安排时间请考生严格遵守,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复试程序履行,所有结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七、复试成绩及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其中评估问卷量化分值,折算成10分计入复试成绩,占复试成绩10%,起评分6分;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成绩25%;英语水平测试占15%,综合面试占50%。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5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0%)
八、录取工作
1.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则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政治审查有重大问题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二门课程成绩有不及格情况者。
2.待录取考生名单的确定
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由于2019年我校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均列入待录取名单;调剂志愿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补充列入待录取名单,计划数外其他复试合格考生依序待定。待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当天发布。
3.待录取结果的确定
待录取名单发布后,需考生当场确认待录取通知(确认时间为1小时),拒绝待录取或待录取通知撤回后,名额由待定合格生源依次递补。
若本轮复试录取尚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系统内尚有调剂生源,将开启下一轮调剂复试,录满截止。
九、复试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结果全面负责。
2.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复试成绩公布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学校审计监察处会同学科与研究生处对异议进行核实,确有误者,将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答复考生。
3.实行监督制度。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复试结果和待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
审计监察处010-61596267
学科与研究生处010-61596072
十、若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所涉及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