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的,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幹,兼有哲學、文學、史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等九大學科門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學校前身是創建於1948年的中原大學,1978年開始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是全國首批擁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之一;1986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成為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現有國家重點學科4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個;湖北省一級重點學科10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湖北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5個。學校現有6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50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86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個博士後流動站,並擁有工商管理碩士、法律碩士、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等15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以及各層次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地區學生的招生權;擁有各層次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地區學生的招生權。
2015年我校繼續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若干名。
一、報名
(一)報考資料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報考自費全日制研究生及自費兼讀制(在職)研究生的考生年齡由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報考類別全部為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生人數
視各專業報名人數而定。
(四)報名時間與地點
1.報名時間為2014年11月20日-12月19日。
報名地點如下: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聯繫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繫人:曹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聯繫人:鄒重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聯繫人:盧麗萍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7樓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大學生中心
地址:澳門何蘭園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
電話:(00853)28563533,圖文傳真:(00853)28563722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並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報名手續
考 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 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 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由報考點按有關規定確定。
報考地點不接受仲介機構代理報名。
(六)填報志願
考生只能填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一個專業。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報考碩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報考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報考博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碩士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均為150分(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為200分);博士生初試科目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內容、方式由招生單位確定。
(二)初試地點、時間。
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初試時間:2015年4月11日至12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復試地點、時間。
地點:由招生單位確定。 時間:2015年5月10日前。
三、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5年5月寄發考生本人。
四、在學期間費用
收費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審批確定的標準為准。住宿、教材等其他費用均按湖北省物價局審批確定的標準收取。各項收費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繳納港幣、澳門元時,按中國銀行當天公佈的外匯牌價計價收費。
五、入學
新生具體報到時間以“入學通知書”中規定時間為准。新生報到時,由學校組織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至五年。
七、學位
研究生已完成培養計畫規定的課程,可撰寫學位論文。有關學位論文撰寫、學位論文答辯等工作,須按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按照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者,可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八、其他
學校將在網上及時公佈招生最新資訊,請考生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等階段登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yzb.znufe.edu.cn)查閱。
考生如有不明事宜,歡迎垂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九、聯繫方式
聯繫部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南湖校區)研究生院101室
聯繫人:鄧松
郵政區號:430073
電話:86-27-88386706
傳真:86-27-88386216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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