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学校将本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线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总分不低于180分,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冶金工程、矿业工程不低于40分),各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单科成绩及总分均过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复试。
二、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1、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综合面试形式,主要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
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学术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每位考生需准备一份汇报材料(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学术水平考核时进行汇报。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70%。
2、外国语考核
考察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外国语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各招生专业具体复试实施细则由所在学院制定,将陆续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
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及录取原则
1、初试折合成绩=外国语成绩*50%+业务课1成绩*25%+业务课2成绩*25%
2、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70%+外国语考核成绩*30%。
3、录取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60%+复试成绩*40%。
4、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5月8日~9日。
5月8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青山校区主楼1512室)报到,报到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并缴纳复试费100元。
5月9日到各招生学院进行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细则。
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特此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