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调剂的基本要求
1.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调入我校 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初试成绩 (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② 调剂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考生调入专业为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时,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应含统考数学;
③ 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统考科目须完全相同;专业课相近;
④ 同等学历的考生不在调剂范围; 各院系自定的其他要求。
2. 调出我校 的考生须满足其调入学校所在地区国家分数线基本要求。
二 .调剂程序
1. 调入我校 的考生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各环节缺一不可 ):
考生登陆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填报调剂志愿―→拟调剂学院审核―→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对进行复试确认―→研招办调取考生报考档案―→院系组织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录取―→考生网上确认
注:各学院联系方式请点击: 学院联系方式 。
2. 调出我校 的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 ) 2009 年我办不向考生寄发打印成绩单,确有需要者请通过 成绩查询系统 自行打印。
2 )我办在收到 拟接收单位的调剂调档函 后, 考生本人(可委托他人)到研招办签名确认后才能转移考生的报考档案(含调剂表和初试试卷)。由于考生材料只能寄送一个接收单位,请考生慎重签名。
3 )缴纳档案特快专递费 30 元。外地考生可以通过邮局汇款(不要用密码电汇!收款地址为: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30081 )。请在汇款收据上标明准考证号后传真到 027 - 68862830 ,我们会及时办理调剂手续。
4 ) 以上手续也可委托他人办理,请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我办网上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