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及复试基本要求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各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3.各学院成立复试小组进行复试。
二、复试资格线
1、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学校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单科设最低线,艰苦专业(钢铁冶金)单科最低线降5分。
2、2009年复试资格基本要求,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各科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单科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
三、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以及综合素质考核等考核内容,实行差额复试。
1.业务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并应着意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业务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80%。
每位考生需准备一份汇报材料(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业务考核时进行汇报。
2.外国语考核
考察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外国语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20%。
3.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内容。
(2)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各招生专业具体复试形式实施细则由所在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处。
四、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及录取原则
1.初试折合成绩 = 外语成绩×50%+业务科1成绩×25%+业务科2成绩×25%
2.复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80%+外国语考核成绩×20%。
3.录取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60%+复试成绩×40%。
4.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复试结果不合格者。
五、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5月17日—18日,复试费100元。
5月17日上午8:30—下午16:00到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处(青山校区主楼1512室)报到,报到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5月18日到各招生学院进行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细则。
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武汉科技大学研招办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