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同学们尽快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生应于2007年9月6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我校研招办签发的“研究生入学通知书”到武汉科技大学校本部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到。提前报到的学校不负责接待,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科毕业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硕士学位证书或所就读学校出具的答辩通过的证明才能报到,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自带经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户口迁移证(只限本人,迁入地:武汉科技大学)。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不转户口,不转工资关系,其他在职人员的工资关系从当年9月1日起转入我校。
4、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是中共党员的,按以下规定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①湖北省内的考生,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将关系转至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②湖北省外的考生,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将关系转至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
共青团员凭团员证直接转组织关系。
5、报到时须准备本人近期免冠半身正面一吋黑白相片十张(备用)。
6、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协议书,由学生本人签字;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协议书由学生本人、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签字。尚未签订协议的新生,入学前一定要补签。
7、乘车路线:在武昌火车站下车的同学请乘坐511路公汽或到“红钢城”的中巴,到青山建设一路下车;在汉口火车站下车的同学请乘坐545路或76路公汽,到青山建设一路下车。
8、自备生活用品;住宿费按学校规定标准缴纳(标准为500元~1200元/年)。
9、自费生或委培生至少交清第一次学费后方可报到。
外地同学可汇款,我校开户行:中行建一支行 账号:02980108094001。户名:武汉科技大学。汇款时请在用途栏内填上考生姓名、所在年级,并注明“学费”字样。
10、按教育部规定,新生入校后要进行政治、业务、健康及报考条件等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注:凡迁移户口入学的新生,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上所写姓名必须一致,迁移证上必须有正确的居民身份证编码,无身份证编码的户口迁移证,不能入户。新生应在户口迁出所在地认真核对签证机关所签发地户口证明,如有错误,应要求签证单位更正,以免影响入户。新生在入校办理户口时,要交近期身份证照片两张。
武汉科技大学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