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及实施方案,受理与处理有关争议。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分配
1、体育人文社会学:2名
2、运动 人体 科学:2名
3、运 动 康 复:1名
4、运 动 心 理 学:2名
5、体育教育训练学:3名
6、民族传统体育学:2名
7、体 育 工 程 学:2名
三、复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控制线:英语成绩44分;英语+业务课1(专业综合)总分84分;导师方向课成绩60分以上;
2、复试人数原则上按导师招生计划数的1:2确定,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达到复试控制线人数超过复试人数时,按英语+业务课1两科总分排名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总分相同时,以业务课2、外语、业务课1的优先排名顺序,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导师生源不足可在同一专业内调剂。
3、报考不同专业的考生不调剂录取。
4、复试名单见 附件。
(二)复试时间:2018年5月14—18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三)复试小组
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原则上按专业方向组织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及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的人员5人组成,并指定1人为组长。复试小组名单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复试内容与要求
1、英语听力与口语(占复试成绩20%);
2、综合专业素质与科研业绩(占复试成绩50%);
3、未来研究设想,需提交书面材料(占复试成绩30%);
4、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初试成绩(三科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录取
录取工作将认真贯彻教育部当年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各研究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签订相关协议书,并按要求缴纳学费。
五、其它
(一)对在招生考试各环节中存在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不录取;录取后发现存在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5日
附件:
2018年报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姓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林玉蓉 |
105228110100005 |
姚军威 |
105228141100050 |
朱妍珏 |
105228110100001 |
邹瑶 |
105228141100049 |
何姿颖 |
105228110200011 |
韩锐 |
105228141200052 |
周峰利 |
105228110200010 |
祝杨 |
105228160900087 |
吴明飞 |
105228130300021 |
方华星 |
105228160900068 |
胡思远 |
105228130400030 |
李丽 |
105228170800120 |
朱敬生 |
105228130400031 |
尹金玲 |
105228170800122 |
巩清波 |
105228130500034 |
余时平 |
105228170800121 |
孙大明 |
105228130500035 |
高锋 |
105228181000126 |
李辉 |
105228130600037 |
王峰 |
105228181000131 |
黄佳瑷 |
105228130700044 |
朱雄 |
105228181000132 |
崔婷 |
105228130700047 |
叶威武 |
105228181000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