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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理工大学“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11-26

2016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工作,进一步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现将2016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录政策

获得2016年武汉理工大学“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考生,当年报考我校对应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者,经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录取。

二、报考条件

1、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必修课成绩平均分75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外国语成绩要达到本专业当年推免生的要求;

3、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② 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排序在前3名;

③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以学科界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以上;

④ 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40%,且有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三、选拔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2015年10月30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表(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gd.whut.edu.cn)及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

2、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对入围学生进行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综合考核,确定当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的入围名单。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专家组提交的入围名单,并将入围名单汇总信息表(见附件)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在学校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得当年武汉理工大学“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学生名单。

 

附件1: 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申请表

附件2: 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教授推荐书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5年9月21日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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