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
2015年新闻与传播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教育始于1983年,于1986年获批开始硕士研究生招生,2000年获批开始博士研究生招生,2011年获批开始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招生。
经批准,2015年在武汉大学北京研究院举办“新闻与传播硕士”研究生班,计划招生3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生源及考试情况确定)。入学考试形式为统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相关招生事宜如下:
一、招生专业: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
实制2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以前取得大专文凭),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等学历考生条件同下)考生;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②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杂志上发表过2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
③通过8门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需提供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④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含预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选择武汉大学的考点的考生可直接网上确认,无须现场确认。若选择非武汉大学考点的考生,需按照当地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考点采取就近原则,学员可自由选择。
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报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报考专业:新闻与传播,研究方向:新闻学、广播电视(二选一)。“备用信息1”注明“北京研究院”。
六、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或俄语,日语,法语,德语)、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2、初试时间: 2015 年1 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2015年 3 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根据招生计划和整体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
(三)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四)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上课方式及学费标准
学生上课采取双休日授课方式,学费总额5万元(2.5万元/每年),以最终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九、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北京研究院:
联 系 人:郑老师:010-63342936转812
传 真:010-63342936转808
网 址:http://www.whubji.com/
电子邮件:zd06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2029。
邮 编:100055。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联系电话 027-68752684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7-68754125,68754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