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研招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宗旨,严格按照招生细则和招生指标进行录取。为做到“增强服务意识,以考生为本”,切实做好2018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边专(组长)付宏宇台保军陈智赵心臣程勇
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等方面培训。
2.复试小组组成及职责
以以下学科为单位组成复试小组(分别是:牙体牙髓+全科、牙周+粘膜+预防+儿牙、修复、种植、外科+放射+病理、正畸)。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各学科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另安排记录员1名现场记录,协助组长工作。本专业所有具备2018年招收硕士生资格且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校的研究生导师均为复试小组成员。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数 |
推免接收 数 |
上线数 (含夏令营) |
复试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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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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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100301口腔基础医学 100302口腔临床医学 |
55 |
60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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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24 |
11 |
19 |
146% |
专业学位 105200口腔医学 |
55 |
55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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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
63 |
21 |
48 |
114%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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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32 |
67 |
122% |
参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学生,复试分数线待国家线公布后,由学校另行公告。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相关政策:参加2017年武汉大学暑期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资格的学生,考研的第一志愿填报武汉大学且报考专业及方向与参加夏令营一致,如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线,在服从调剂且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保证录取,若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但未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线,将给予复试机会。
四、调剂政策
(一)校内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统筹考虑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要求:
1.接收校内调剂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调剂。
2.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口腔医学各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口腔医学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但报考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二)校外调剂
目前我院生源较为充足,原则上暂不接收校外调剂。
五、复试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分数线均不能低于国家线,国家线预计在3月中旬公布。
2.复试内容
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培养潜力等。
复试科目包括专业基础课(科学学位)、临床技能操作(专业学位)、外语口语、外语听力、综合能力面试。每门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计算,共计400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具体如下:
①专业基础课考试:口腔临床医学考生考《口腔生物学》,满分100分;
②口腔医学考生:考临床技能操作,满分100分;
③英语口语和听力,各100分,共200分;
④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3.复试时间(3月21日-3月23日):
3月21日上午8:30报到
3月21日—23日体检及复试
报到地点:口腔医学院科研办公室(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号楼14楼会议室)
复试考试详细安排及要求我们将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用
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报到时(3月21日上午)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进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报到及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报到单”,每位考生到武大财务缴纳复试费100元。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八、录取原则、成绩核算及奖学金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及各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按入学考试总评成绩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成绩分类汇总,择优录取。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在初、复试综合成绩各占50%)作为录取与否的依据。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综合成绩/4)×50%
科学学位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专业基础课+英语口语+英语听力+综合能力面试
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临床技能操作+英语口语+英语听力+综合能力面试
复试录取后,各学科考生填报导师志愿,与导师双向选择,最后由各复试小组确定考生的导师、专业录取类别等各项指标报科研办。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
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27-87686105(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办公室)
请在法定工作日内拨打:(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Email:chensiwei0216@163.com
复试考试QQ群:701410809(请复试考生务必实名申请加入)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电话027-6875412568754096
Email:wdyzjc@whu.edu.cn
附件、参加复试名单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