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5]05号)精神,第二临床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考生为本,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精神,选取拔尖创新人才,确保博士研究生录取质量与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规模、复试基本分数线与奖学金评定
(一)招生规模:
2015年第二临床学院招收博士生37名。(其中含硕博连读及提前攻博学生9人,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3人,护理学院挂靠招生1人)。
(二) 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基本分数线为:英语50分,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210分。
(三)奖学金评定: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办法按学校研工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学科复试小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行环;副组长:张元珍、章军建;组员:周云峰、刘志苏、王杨淦、叶啟发、郑芳、陈志桥、范静怡
工作秘书: 杨雨飞
(二)学科复试小组:
内科学、外科学专业均以三级学科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其他专业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由不少于5位本学科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一般应为研究生导师)组成,安排研究生教学秘书或其他指定老师现场记录。各学科将拟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请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正式成立该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应在复试前召开会议,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及具体实施。在复试的过程中,复试小组须严格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要以考生为本,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工作原则,认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的质量。
复 试小组现场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须在复试完毕后立即核算成绩,最终根据入学考试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分)提出:同意录取、 建议调剂、不同意录取等意见,并在当天向考生公布。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组长在《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上签名;复试小组秘 书按时提交材料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三、复试要求:
(一)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考试题目。
2.考生须提交并陈述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复试小组要对其进行认真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4.思想政治考核和心理素质考核。在复试阶段还应重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心理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人生态度、道德品质、性格意志等方面。
5.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按《招生简章》的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复试阶段各类考核成绩加权分)等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10%、学术PPT汇报成绩占5%、综合面试成绩占25%)。
入学考试总评成绩具体计算公式: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总分/3)×0.6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10+学术PPT汇报成绩×0.05+综合面试成绩×0.25。
四、调剂复试及导师提名复试
(一)调剂复试
在相同二级学科内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导师复试,跨二级学科及初试成绩未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者不得调剂。凡申请调剂导师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二)导师提名复试
根据统考过线生源分配导师统考类招生指标,有统考类招生指标的导师在上线生源不充足的情况下,具有线下10分提名复试权(单科和总分差分合计),由导师根据学生学术研究基础等决定是否提名, 并提出申请,由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报送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只有1个招生指标,没有过线生源最多可提名2名线下考生。
2.只有1个招生指标且有1名合格上线生源的导师,最多可提名1名线下考生参加复试。
3.只有1个招生指标且有2名及以上合格上线生源的导师,不得提名线下考生参加复试。
4.导师招生名额为2人及2人以上,按照比例依次类推。
(三)考生须在复试前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导师提名复试审批表》或《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导师签字后将该表格提交至教学办公室,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五、各项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 于4月30日前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网站(www.znhospital.cn)发布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 各学科组建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务必在5月6日上午9:00前将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等上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3.公告复试事宜:学院教学办公室5月7日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网站(www.znhospital.cn)公布考生复试名单、复试具体时间、复试地点。
4. 考生报到审核: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5月11日8:30~11:30到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教学楼综合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教学楼二楼)交复试费100元,凭交费发票到第二临床学院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需准备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通知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学院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5.考生体检: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院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入学考核生)进行体检。
体检要求:(1)一张一寸彩色登记照片;(2)不用空腹;(3)费用35元。(4)上午8:00---10:00,下午2:30---3:30到所在体检点(校医院)领体检表;(5)不能佩戴隐形眼镜。
体检具体时间:2015年5月11日;体检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校医院。
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学院整体复试时间安排:为确保学院各专业复试工作的整体有序进行,请有过线生源的各学科在5月11日下午~5月12日进行复试,并于当日将复试结果报学院教学办公室;硕博连读及提前攻博学生已完成考核,不参加复试。
特别说明:考生不按时报到进行资格审核或不按时参加复试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初录结果公示
初录名单将于5月13日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网站(www.znhospital.cn)公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受查询与申诉,若有异议,请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出;联系人:范老师;联系方式:027-67812829。公示完毕,我院将上报初录名单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