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考生GCT总分不低于214、单科不低于20分。
二、时间安排
2014年1月8日下午14:30 -17:00 报到、资格审查、缴费
2014年1月9日上午 9:00-11:00 专业课考试 (化学学院中庭-201)
2014年1月9日下午 14:30 综合面试 (化学学院中庭-201)
报到地点: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中庭206
三、资格审查
1、考生应准备材料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符合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工程硕士考生还需提交《2014年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见附件一。
(4)按学校财务规定,收取复试费100元。
(5)两张一寸蓝底彩照(备用)。
2、资格审查通过方能参加考试。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凡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四、具体复试要求
第二阶段重在考核考生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潜在素质、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为:专业课笔试(占50%)和综合面试(占50%),专业课笔试科目为化工原理,笔试时间为2小时。综合面试每人15分钟。均为百分制,不低于60分为及格。
五、录取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2、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成绩÷4)×50%+(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50%
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合格才能录取;
3、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工作,限在湖北省内的院校之间进行,不接受外省市院校调剂生;各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校外考生,符合我院复试要求并有学士学位者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我院复试。校外考生如提供的文本申请调剂材料和2014年网报信息不符而导致的无法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六、联系人及电话:027-68752469 吴老师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4.12.24
附件一:《2014年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