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时间
5月20日上午8:30,马克思主义学院一楼教工之家。
2、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携带相关证件,以方便报考资格审查工作:
(1)已获硕士学位证书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者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初试准考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初试准考证。
(3)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初试准考证。
(4)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已获我校批准报考):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初试准考证。
3、复试资格审查程序
缴费——资格审查——开具复试单(加盖公章)——领取考务须知和复试相关资料。凭复试单、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各学科点组织的各项复试。同时回收体检表格。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凭复试单、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专业加试。
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费用: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每位考生收取复试费用100元人民币,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每门收取加试命题考务阅卷费200元人民币,资格审查时交学院会计收取。
三、体检
为 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 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注 册。体检费35元,时间初步定为5月20日上午(信息学部)、22日下午(文理学部)、26日下午(文理学部)。
四、复试安排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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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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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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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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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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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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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教师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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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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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M2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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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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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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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M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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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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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下午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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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M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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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科目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加试科目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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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8:00—10:00
1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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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00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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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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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下午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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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M2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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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科目一:思想政治教育前沿问题研究 加试科目二:比较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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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8:00—10:00
1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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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00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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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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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下午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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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M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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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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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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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M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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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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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下午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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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M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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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科目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加试科目二: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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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8:00—10:00
1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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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00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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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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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
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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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M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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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