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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4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本站小编 武汉大学/2015-07-29

根 据《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 知》(学位办[2014]43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4年在职人员攻 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 职法律硕士复试是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必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 性,严格按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做到全面衡量、严格把关,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以确保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法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指导考核小组的复试工作。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政策纪律培训。

三、复试分数线:

英语50分,总分195分。

我院按1:1.1实行差额复试,上线但最终未录取考生做好调剂准备事宜。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成绩核算

1、专业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现场抽题回答。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等(每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以100分计;(具体地点见当天各教研室门外名单张贴)

2、政治复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以100分计。复试参考材料为《法治、政治文明与社会发展》等相关书籍(法学院337室有售)。(具体地点见当天各教室门外名单张贴)

3、初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60%,专业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政治理论不计入总成绩。专业复试成绩和政治复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一律不予录取。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5日上午8:30-11:00

2、资格审查材料:

(1)、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 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审查盖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本人的真实信息与资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凡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六、复试地点、时间及名单

复试地点:法学院三楼

复试时间及名单:

所有过线考生请于2015年1月5日上午8:30到法学院337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2015年1月5日下午2:30,政治笔试。

2015年1月6日上午8:30,专业面试。(具体地点见各教研室门外名单张贴)

七、考试费

按校财务部规定,按100元/人标准收取复试费

八、其他

复试成绩另行通知。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未录取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湖北省内其他高校。

九、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网址:http://www.golaw.whu.edu.cn/

联系电话:027-68753628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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