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保质保量完成好我院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 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和科学的精神原则,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外语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博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各博士招生专业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初录领导工作。
2、根据全院各博士招生专业设置情况,成立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翻译学共5个复试 小组,负责各博士招生专业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初录工作;各复试小组由有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各 设组长一人,并安排1名复试小组秘书现场记录。复试小组根据培养单位要求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具体组织实施本专业复试 并给出录取与否的初步意见。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各类计划分数线
1.一般计划
专业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法语语言文学 |
50 |
80 |
80 |
230 |
英语语言文学 俄语语言文学 德语语言文学 翻译学 |
50 |
80 |
80 |
225 |
2.专项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考生民族 |
外语 |
业务课 |
总分 |
汉族 |
60 |
60 |
250 |
少数民族 |
40 |
60 |
190 |
(2)对口支援
类别 |
外语 |
业务课 |
总分 |
乐山师范学院 |
60 |
60 |
210 |
上线人数:22人;
导师提名:2人。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外语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决议,动用导师提名权的原则为:
(1)无合格上线生源的导师,最多可提名2名线下考生参加复试;
(2)只有1名及1名以上合格上线生源的导师,最多可提名1名线下考生参加复试。
(3)当符合导师提名权的考生生源多于导师提名权的考生限额时,以初试成绩中业务课总分进行排序,择优进行提名。
(4)《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导师提名复试审批表》须在复试前填写完毕,交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经考生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录取指标为:17人(含硕博连读1人,对口支援1人,少干计划1人)
全院参加复试人数24人,复试录取比例为1: 1.4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口语和听力考核通过面试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由教师根据考生口语展示具体情况即席提出或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面试时间2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考生科研潜力评估。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的学习与科研简历以及科研成果;根据所考专业语种准备10分钟的PPT报告,简 要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和展望,重点展示攻博期间的学习与研究的设计与规划。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的了解情况,准确把 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进行全面考察。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跨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及复试加权分)是录取与否的依据。其中: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 %;复试成绩中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占 50 %,面试成绩占 50 %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成绩计算公式:总评成绩=初试成绩/ 3×60%+(报告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50%)×40%
五、复试安排
1、报到时间:5月8日 上午8:30 (俄语系复试考生报到时间为5月7日上午8:30,地点同下)
报到地点:外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3012室)
复试时间及地点:
英语语言文学:
5月9日 上午 8:30 文学所(3054室)(文学方向)
语言所(3049室)(语言学方向)
翻译学:
5月9日上午 8:30 翻译系会议室(3050室)
法语语言文学:
5月9日上午 8:30 法语系会议室(5006室)
俄语语言文学:
5月7日下午 14:00 俄语系会议室(5030室)
德语语言文学:
5月9日 上午11: 30 德语系会议室(5004室)
2、考生需携带材料、证件: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或 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以及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考生所考专业 语种ppt),1寸登记照片(近照)至外语学院3012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确认考生的报考信息无误后,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本人持通知至经管院财 务七科缴纳复试费100元,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交3012办公室备查。
3.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政审和调档
外语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 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 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七、其它要求:(体检)
1.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 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体检要求:携带一张一寸彩色登记照片;时间:5月8日下午14:30开始,地点:文理学部校医院,在体检点缴纳体检费35元并领取体检表,体检完后将表格交还外语学院3012办公室。体检当天不需空腹,不能佩戴隐形眼镜。
八、公示制度
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拟录取名单将在本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4143
邮箱:zhangwen3012@163.com
联系地址:外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15年4月30日
通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务必加QQ群:199151418,随后相关事宜在群内通知。申请加群的同学请在申请信息中注明复试专业和姓名,否则不予通过。进群以后将群名片修改成专业+姓名,未修改实名制的同学会清理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