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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关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07-27

为 进一步推动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推荐和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 生,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对象

本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对象为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15年毕业的应届正式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条件

凡申请推免的学生,除必须满足学校推免条件(见《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身心健康;

2、成绩优秀,必修课(含指选课)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无重修、不及格或缺学分现象;大学前三年所有应修学分全部修满,无缺学分情况,学历审核状态为通过;学分绩点排名应位列本专业保研绩点排名前50%以内(若排名前50%以内者放弃资格,经本专业专家审核同意后方可依次递补);

3、日、俄、德、法小语种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2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4、英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且笔试成绩在70分以上或口试成绩3分以上;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服从学校、专业(方向)调剂;

8、推免者若入学时体检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二、推荐免试指标

以学校当年下达的推免指标数为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成员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本科生、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和本科办主任等组成。

四、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科研成果原件、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2、本科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核实并统计申请人综合评分;

3、考核(面试)名额根据综合评分排名,按实际录取数约11.2的比例确定;各系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核并上报最终排名;

4、由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系上报的人选;

5、张榜公示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名单;

    6、学院有关负责人签字后报本科生院。

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管理

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已被推荐为免试硕士研究生者,不得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等各项手续,并签署承诺书;

3、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加分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被推荐者的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不服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就读学校、专业所作的最终决定的,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本规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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