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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2008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 /2008-03-26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绍东

副组长:柯亨玉 蒋锁奋

纪律监督:汪志良 王少雄

二、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努力做好强军计划的落实工作;认真执行民族地区政策;大力支持学科专业结构调整。

三、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招生数、复试人数(不含推免生、强军计划考生)。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单科最低英语政治 50 , 数学和专业成绩 70 ; 其他专业单科最低英语政治 50 , 数学和专业成绩 80

专业名称

分数线

招收考生人数

应参加复试人数

过线考生

需调剂进入考生

通信与信息系统

340

31

37

58

-21

信号与信息处理

物理电子学

340

7

9

11

-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320

11

13

12

+1

精密仪器及机械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320

8

10

7

+3

空间物理学

315

10

12

3

+9

无线电物理

320

6

7

7

0

电路与系统

340

18

21

24

-3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320

1

1

1

0

92

110

123

-13

四、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 一 ) 复试内容 :

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含动手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等)。

信息与通信工程(含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1 、笔试:《通信原理》 40%, 《数字信号处理》 40%,C 语言程序设计 20 %;

2 、英语口语及面试:

电子科学与技术:(含电路与系统、无线电物理、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1 、笔试:线性电子线路、数字逻辑电路

2 、英语口语及面试:

空间物理学:

1 、笔试:线性电子线路、数字逻辑电路

高等数学、普通物理

2 、英语口语及面试:

仪器科学与技术(含测试、精密两专业)

1 、笔试:测控仪器设计、单片机技术、精密机械设计

2 、英语口语及面试: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1 、 笔试:微机原理及应用、电子线路(模拟)

2 、英语口语及面试:

物理电子学:

1 、笔试:光电检测技术

2 、英语口语及面试(含上机操作):

( 二 ) 时间安排 :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3 月 27 日 上午 9:00 笔试 地点:电子信息学院学术报告厅、会议室

3 月 27 日 上午 10 : 30 面试 地点:电子信息学院学术报告厅、会议室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与机械:

3 月 28 日 下午 2 : 30 地点:电子信息学院学术报告厅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3 月 28 日 上午 8 : 30 地点:武汉大学 2 区 1 号楼 12 楼 15 号房间

空间物理学:

3 月 28 日 上午 8 : 00 笔试 地点:电子信息学院学术报告厅、会议室

3 月 29 日 上午 8 : 00 面试 地点:电子信息学院学术报告厅、会议室

电子科学与技术:(含电路与系统、无线电物理、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3 月 28 日 上午 8 : 00 笔试 地点:电子信息学院学术报告厅、会议室

3 月 28 日 上午 9 : 00 面试 地点:电子信息学院学术报告厅、会议室

物理电子学:

3 月 28 日 下午 2 : 30 地点:电子信息学院会议室

五、复试程序:

1 、 3 月 20 日 网上公告 <<2008 年电子信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2 、 按照招生计划核算各专业复试起分线,并按 120% 原则提供复试名单;

3 、 各专业复试起分线以上合格考生, 3 月 24 日 、 25 日 本学院调剂;

4 、 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 3 月 27 日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到 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 不予复试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 , 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费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100 元 / 人。

5 、 现场公布复试成绩;

6 、体检 :

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 ( 含本校推免生 ) 进行体检 , 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 , 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考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 、地点进行体检。

7 、公示 :

复试结束进行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 并确定 ”1+4” 硕博连读人选及基本奖学金获得情况 ,4 月 18 日 前公示复试结果。

六、成绩核算

总分× 0.2 × 0.7+ 专业课× 0.1+ 口语× 0.05+ 面试× 0.15 核算,最后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按 20% 原则末位淘汰。合格的强军计划考生,全部列入国家计划培养;单考生全部列入单位委托培养。

电子信息学院

200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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