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学校雄厚的办学基础和实力,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创造了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氛围。到2006年,武汉大学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0个,省级重点学科46个,“985工程”二期建设项目13个,“十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2个;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8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97个(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个专业学位博士和33个自设博士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72个(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工程、会计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在职人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和38个自设硕士专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
导师队伍是高质量研究生教育的关键因素。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非常重视导师队伍建设,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导师培育机制、引进机制、遴选机制、考核机制和淘汰机制,使导师队伍不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指导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在800多名博士生导师、近2000名硕士生导师队伍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8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2人,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五届学科评议组成员16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8人。
创新是研究生教育的主旋律,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始终坚持以质量为根本,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在研究生教育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改革:在全国高校中最先推行中期考核分流、师生互选、硕博连读、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等制度;最早一批开展“文科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和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等。武汉大学十分重视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尊重研究生的个性,强调发挥研究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独立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注重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建立了多种奖励制度,实现多样化的培养模式,从各方面为高层次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宽松的氛围。自恢复研究生教育制度以来,武汉大学已毕业硕士生近40000人,授予硕士学位40000余人(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已毕业并授予博士学位4000余人。武汉大学的毕业研究生知识面广,理论功底扎实,工作能力突出,事业心强,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单位的骨干力量,其中的不少人还成长为知名学者、专家、政府官员和企业家等。近年来,武汉大学毕业研究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近年来,在研究生院的具体组织实施下,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得到了飞速发展,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和管理都取得了长足进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已成为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研究生培养基地。目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15000余人,其中硕士生10000余人,博士生4000余人。正在攻读和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当中,还有不少是来自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朝鲜、韩国、缅甸、尼日利亚等国的留学生。
为了在新世纪抓住机遇,进一步推进和实现跨越式发展,武汉大学于2004年组织召开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2004-201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围绕武汉大学建设国内外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突出“创新”与“质量”两大主题,按照“三类人才”标准,培养一大批高层次、高素质、多样性、创新型和国际化的拔尖人才,产生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为国家、特别是中西部和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持,成为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有重要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基地之一。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制订并实施了研究生教育创新战略、质量为本战略、特色化战略和国际化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出了众多的改革举措。在研究生招考制度改革方面,扩大面试比重,实行综合选拔制,以及知名学科带头人“跨学科按需招生制”;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推进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有效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在硕士研究生教育中推行以二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加大课程改革力度,提高培养质量;在导师队伍建设方面,推进导师队伍多元化,实行复合导师制;在学位点建设方面,设立学位点建设基金,实行学位点建设负责人制,等等。力图通过全方位的改革,在5-10年内,使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的规模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质量更加提升,效益更加显著,管理更加完善,并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现设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研究生培养工作处、学位工作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处、研究生工作处(部)、院办公室等6个内设机构。现任院长黄从新教授(副校长兼),常务副院长周叶中教授,副院长张民宪副教授和吴爱军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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