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武汉轻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修订)》(轻工大行发[2021]11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保申请、评审、发放工作有序进行。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申请、评审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要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进行公示。不得在小范围内“暗箱操作”,不得由个别人指定学生。
在评审前,要将国家、省和学校的评选办法宣传到所有研究生和每一个参加评审的老师,让学生和老师都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公示期间要保持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的监督。
三、评审办法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武汉轻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修订)》(轻工大行发[2021]112号)执行。本次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良好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2023级研究生按照上述文件评选;
3、2021级和2022级研究生拟推荐名额详见《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最终名额以实际评定为准。
4、学院评审及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需公示3个工作日,最迟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27日)。
四、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由学院存档备查;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程序情况备案表》(见附件4)纸质版及评审报告。
(二)报送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27-83923353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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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表.xls】已下载311次
- 附件【附件5:轻工大行发【2021】112号-武汉轻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修订).pdf】已下载553次
- 附件【附件1: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次名额分配表.xlsx】已下载553次
- 附件【附件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xls】已下载205次
- 附件【附件6: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doc】已下载493次
- 附件【附件7: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加分情况表(学业奖学金).docx】已下载39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