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确定考生录取类别的重要依据;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在整个复试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数理系研究生招生培养等相关工作的科学、有序开展,分别成立如下相关组织机构:
1)数理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总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专业课试卷制作、批改、日常教学、复试等相关环节的各项工作):
组长:马俊、谢晓萍、欧贵兵
成员:田巨平、吴瑜、张林森、袁子厚、李相朋、何小亚、夏红强、刘杰
秘书:刘杰
2)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具体复试过程实施):
组长:马俊
成员:田巨平、吴瑜、张林森、袁子厚、李相朋、何小亚、夏红强、刘杰
秘书:万立
3)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接受考生及考生家长涉及专业课考试试卷查分、复试是否公平、公正的相关投诉、复议):
组长:马俊、谢晓萍、欧贵兵
成员:试卷命题人、相关参加对考生进行复试的人员。
三、复试基本原则:
对报考我系研究生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以及调剂考生的复试标准主要依照武汉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武汉科技学院2007年研究生复试方案》进行。现在其基础上,根据我系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系的复试标准和方法如下: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外语听力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分部分计分,计算办法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听力成绩*10%。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知识考核。考核方式:笔试。
笔试试题由各招生导师协调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基本要求与研究生处指定统一标准相同。试卷的命制及管理由主管系主任负责,复试后需及时交研究生处备案。我系笔试过程相关专业课测试范围见附表1;
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面试。
依照我系制定的面试评分标准,设置面试环节,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际动手能力、个人素质,其中个人素质指个人的表达能力、兴趣爱好、理想抱负、健康状况等。重点考核考生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潜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每位考生接受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面试过程由面试秘书作好记录,并保存备查。我系各专业面试评分标准见附表2;
3、外语听力。
考核方式:由研究生处集中组织,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该成绩应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及时到我校研究生处查询、并反馈给我系招生小组供全面考核考生参考。
4、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复试前应提前作好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业务综合考试的试题命制和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要求见附表3。
四、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为招生人数的120%-150%左右。
五、录取原则。
1、根据学校研究生处下达的总招生计划确定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
2、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分情况(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批后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公示。
3、 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应及时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接受考生的投诉并对投诉限期妥善处理;处理结果将报研究生处备案。公示期内,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拟录名单报校研究生处确定和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布;系内难以解决的争议,由校研究生处提出处理意见,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统一公布。
六、复试监督组应参与本系复试监督工作。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复试相关时间安排:
参考我校研究生处下发《2007武汉科技学院复试工作安排》(4月19 - 4月20日),数理系研究生具体笔试、面试(加试)时间如下:
资格审查: 已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2007年4月19日上午)南湖校区东配楼三楼研究生处。
听力测试:已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2007年4月19日下午)南湖校区东配楼六楼研究生教室。
体检: 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2007年4月20日 上午) 南湖校区校卫生科
笔试:2007年4月20日 下午14:00- 17:00 地点:南湖校区 综合楼 5503
面试:2007年4月20日 下午17:00- 18:00 地点:南湖校区综合楼 5503
双向选择:2007年4月22日上午 8:00-11:00 地点:南湖校区 综合楼 5503
[注]:调剂生源一律在中国研招网上填报调剂到我校的申请表才能参加复试。
武汉科技学院 数理系
2007年4月8日(相关附件转下页)
附1:我系专业知识笔试安排:附2:我系专业知识面试参考评分标准(试行):附3: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程笔试内容:
附1:我系专业知识笔试安排:
复试科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命题负责人 |
科目1 数学分析 | 极限理论、一元和多元函数微分、 积分学、级数基本理论 (不含实数的完备性理论、反常积分、 含参量积分,以及流形上微积分初阶部分) 主要参考教材: 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编《数学分析》第三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1.6 | |
科目2 线性代数 | 行列式、矩阵及其运算、线性方程组、向量组的线性相关性、二次型基本知识 主要参考教材: 同济大学应用数学系编《线性代数》第四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3.7 |
附2:我系综合考核面试参考评分标准(试行):
考生姓名: | 考号: | ||
基础知识结构(40) | 科研潜力(10) | 实际动手能力(10) | 口头表达能力(10) |
科技文献阅读(10) | 外语口语(10) | 其他(10) | 评分教师签名 |
附3: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程笔试内容: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主要内容 | 命题负责人 |
科目1 数学分析 | 极限理论、一元和多元函数微分、积分学、级数基本理论(不含实数的完备性理论、反常积分、 含参量积分,以及流形上微积分初阶部分) 主要参考教材: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编《数学分析》第三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1.6 | |
科目2 线性代数 | 行列式、矩阵及其运算、线性方程组、向量组的线性相关性、二次型基本知识 主要参考教材:同济大学应用数学系编 《线性代数》第四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3.7 |